曹伯仁半信半疑的問道,“真還是假?”
“我騙你作甚,”衙差趕緊將鼓槌塞回到鼓架旁,“你告狀就告狀,直接進去裡頭不就得了,還擊鼓。”
“你這一擊鼓,出去巡街的衙役,在裡頭的府尊大老爺,滿城的百姓,不得全給你招來,”衙差忙將曹伯仁推離鼓架,指著府衙大門道,“要告狀,拿著狀紙直接進去裡頭,找刑典去。”
曹伯仁一臉懵的走進府衙大門,難道說書的騙人,告狀不敲鳴冤鼓?
這鼓其實不叫什麼鳴冤鼓,大明也沒有告狀必須擊鼓的規定,衙門裡有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刑典主簿等吏,要告狀,隻要衙門開著,告知一聲,便可進去。
大明的地方主官身兼多職,既要處理一地的政務,還要處理刑事案件,不可能時時刻刻在大堂上坐著等你來擊鼓鳴冤。
百姓們有時因為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上衙門理論,要是都擊鼓,那大老爺不被累死,也得被嚇死。
這鼓,是用來聚集百姓的,遇到一些典型的,惡劣的案件審判,才會擊鼓,讓百姓們過來,宣揚教化。
可不是說張三偷了李四的雞,擊個鼓,讓附近幾個坊的老百姓過來聽你們在公堂上扯皮,到底偷沒偷雞的事。
沒有特彆重大的事,是不能隨便擊鼓的,不然鼓被人擊打了,第一個遭殃的就是守門的那些衙差。
曹伯仁帶著疑惑進到內衙,在一間寫著刑科的屋子前停住,門沒關,裡頭坐著個青袍文吏,正奮筆疾書的寫著什麼。
曹伯仁輕叩了下門,文吏停筆抬頭望來,詢問道,“何事?”
“我等是來告狀的,”曹伯仁掏出口袋裡昨夜讓老村長代寫的狀紙,攤開遞給文吏。
文吏拿過狀紙,認真看了看後,才道,“你這是香河縣的告,怎麼越級到了順天府來告了!”
“不能告嗎?”
文吏沒有回話,而是接著看狀紙,不時詢問曹伯仁,“這個張滿現在人關押在香河縣嗎?”
“對!”
“你這份狀紙,我這邊接了,回頭等大老爺歸衙,便替你遞上去,”文吏接著道,“不過沒那麼快,這邊先得發文問詢香河縣衙。”
“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至於你所說的張富貴被人強行掛靠三十畝田地之事,我建議你先往稅務廠那邊去舉報。”
“現在是朝廷施行新法嚴打時期,任何掛靠,詭寄之事,稅務廠那邊都極為重視,隻要農戶舉報,他們便會立刻探查。”
“你這掛靠之事,隻要是真的,一舉報一個準。”
“府衙這邊隻管張滿到底是自衛殺人,還是故意殺人,掛靠之事,你們得去稅務廠那邊。”
“這事歸稅務廠管。”
“我們順天府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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