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至此,楊雲也不知該如何向金琦兒解釋在大宋朝,現下的社會風氣就是如此,不必耿耿於懷。
看這小丫頭,似乎特彆討厭娶妻又娶妾的男人。不過想想倒也是,誰不希望自己的愛人隻愛自己一個人呢。
愛情的世界裡,一旦真正愛上了,誰又能真正寬宏大量地會讓自己的愛人身邊再多出一個愛人來,來分享本應屬於自己獨占的一切呢?
而那些身邊群芳無數、妻妾成群的人,也真如世人豔羨的那樣,就美滿甜蜜、稱心如意、快活無惱、幸福無比嗎?也不一定。
人性都是自私的,尤其是男女之間的情愛,有誰願意自己的愛人能擁有好幾個愛人呢?!
但每個社會的風氣卻又是不一樣的。
你認為對的東西,在另一個社會可能就是錯的。
而你認為是錯的東西,在另一個社會有可能人們會認為是正確無比。
心裡百轉千念,閃過不同的念頭,每個人的立場不同,便會有不同的看法,沒有誰是真正的對誰是真正的錯。
楊雲輕輕地吐了一口氣,忙從法理的角度公正地道:“嗬嗬,在大宋朝,男子娶妻又娶妾,一位出色的男子,有個三妻四妾都算不得什麼,人們也司空見慣,見怪不怪。
一個男子隻要能娶得起妻妾,不論那個男子年齡多大,隻要他娶妻妾的時候沒有違反大宋的律法,不是偷彆人的、搶彆人的,法理上都能說的通。
儘管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姑娘嫁的是一個年過半百的老叟,於情麵上有些說不通,不能接受,可是法律承認這種年齡差彆的合法性,那在律法上也無話可說,法隻**理不講情。
坦白講,阿雲雖是被貪財的叔叔蒙騙,嫁了一個極老極醜極不如意的郎君,可是自從拜堂成親了的那一刻,這兩人便成了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不過根據後來的斷案情況來看,楊某還是更讚同和欽佩荊國公王安石一些,此案後來由於種種巧合與原因,成了守舊派與變法派相互鬥爭的一個工具。
案件驚動朝廷中央,案件交由王安石和司馬光共同審議,荊國公根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認為阿雲尚在守孝期間,便由叔叔強行做主,被蒙騙嫁與了韋大,此婚發生在尚在阿雲守孝期間,故婚姻的合法性有瑕疵。
況在後來阿雲逮捕後,阿雲主動坦誠了其怒而刺夫的種種情況,當中並未隱瞞任何事實,屬於主動坦白,故而應輕判阿雲。輕判後的阿雲沒過兩年,遇朝廷大赦天下,便很快被釋放出牢,還其人生自由,重新過上她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這一案件中,荊國公做的本應無任何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