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來看,這樣判案,有利於社會穩定。
但實際上,卻是一種和稀泥,埋藏了一種不公平。
誰弱誰有理,誰鬨誰有理……
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不可以是這樣。
大三長深受教育,紛紛表態,一定舉一反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執法,公正司法!
中院院長回去之後,立刻召開審判委員會,傳達梁市長有關指示精神,並且作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第一條就是,二審以一審法律適用錯誤為由,直接發回重審,要求限期審結。
一審主審法官劉娜是民二庭庭長,是個四十多歲的女法官。
這個女法官可不是省油的燈,蠻橫的很,伶牙俐齒,最喜歡得理不饒人。
一聽說她的案子發回重審了,立刻不乾了,跑到張院長那裡鬨將起來。
“憑什麼重審啊?我審的案子有什麼問題?上上下下不都是這麼判的嗎?人家老人都粉碎性骨折了,還不能讓那個肇事人賠錢?天底下有這樣的道理嗎?”劉娜咄咄逼人,麵對院長也絲毫不退讓。
張院長皺眉道“必須重審,嚴格按照法律和事實審案!你說張曉是肇事人,要拿出證據,讓受傷老人舉證!這麼簡單的道理還用我說嗎?”
“現場又沒有監控,人家怎麼舉證?我是按照社會常理去判斷的,有什麼問題嗎?如果都這樣審案子,哪個責任人都可以推脫的一乾二淨,社會就亂了套!還有,如果什麼都照搬照抄法條,那還要法官乾什麼?直接電腦審案子不就行了?張院長,你也是多年的老法官,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如果嚴格依照法律判案,那責任方很難判定有責任,犯罪嫌疑人也很難被判刑,美國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審判,不光要靠法律,還要靠法官的經驗和心證,而不是僵化地執行法律!我的判決,是充分考慮到社會現實和人情世故的。現在這個社會,如果不是她撞的人,怎麼會好心去扶?”劉娜依然不依不饒。
同時在心裡暗道奇怪,老張這個人是有名的老好人,平時對自己言聽計從,今天這是怎麼了?
當然,老張之之所以這麼對她,絕對不是因為她性格厲害,而是因為她不是普通的法官。
她是前前任院長的“好朋友”。
而那名王姓的老領導,很早之前就已經上調中院當副院長,現在是西州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在西州政法領域,算是響當當的存在。
政法委是政法工作的領導機關,可以直接指揮公檢法司。
而政法委書記是由市委常委兼任,並不一定是政法官員,甚至可能一天都沒在政法係統乾過。
可能是由副市長或者其他常委轉任,他的履曆更大可能是一名經濟乾部,或者就是縣委書記出身。
因為一把手,主要是把政治方向,不一定懂具體業務工作。
不光是政法委書記,其他大三長,也可能是這樣。
比如縣委書記直接提拔副市長兼公安局長,或直接提任檢察長,這都是很常見的現象。
所以,常務副的地位角色非常重要。
無論是政法委還是公檢法,常務副都是業務乾部出身,經驗豐富,輔佐一把手開展工作。
所以劉娜的這名老領導,在西州政法領域可謂位高權重,對一個區基層法院來說,是了不得的存在,老張自然不敢得罪。
老張見劉娜根本搞不清局麵,依然蠻橫霸道,於是提醒“快彆說了,告訴你,這件事是中院壓下來的!”
他沒直接說是市長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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