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就這樣讓他們肆意妄為,讓我們上千UI設計人員的辛勤勞動給他們做嫁衣?”何旭總裁心有不甘的問道。
法務負責人聳聳肩表示無能為力,隨即坐了回去。
何旭總裁見無法得到正麵答複,隻好繼續往下說,“第三點是APP功能侵權!他們內置的幾個功能,電話、通訊錄、信息、相機功能與我們的一模一樣!”
“音樂和視頻功能差異比較大,這可能與他們是在iPo有關,他們的音樂APP就是叫iPo,不過基礎功能已經足夠他們喝一壺的了。”
法務負責人同樣點點頭,軟件類的APP擁有軟著進行專門保護,隻要功能相似度足夠高,完全可以拿著這些著作權對蘋果公司進行起訴。
王銘發話道,“起訴的事情先不急,各部門配合服務部門進行證據的收集工作,等到合適時機再對蘋果公司進行起訴。”
“可是……”何旭總裁似乎還想爭辯什麼,被王銘給攔了下來。
並不是王銘不想告蘋果公司,而是時機未到!
蘋果公司G-Phone手機剛剛發布,既沒有什麼熱度,也沒多大銷量,現在告他們無疑是件得不償失的事情。
一旦打草驚蛇,蘋果公司會根據起訴的內容進行調整,這會讓「星辰科技」失去一張對付他們的王牌。
出貨量小的情況下,想要做出調整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情;一旦G-Phone手機銷量上去,想要再掉頭就不是一件那麼容易的事情。
無論是硬件還是軟件,一旦形成路徑依賴,要對產品進行大範圍的調整,其難度不亞於重新開發一套新東西。
王銘正是清楚這一點,才要求法務部門隱而不發。
至於說喬幫主會不會在一開始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並且在這方麵留有後手,王銘認為可能性非常小!
如果他有這本事,完全沒必要山寨X-Phone手機的種種設計,自己重新設計一套新的軟硬件體係豈不更香?
退一萬步來講,手機設計是一個係統性工程,以喬幫主的能力確實可以設計出一些新的東西出來。可是其他人呢?難道蘋果公司個個都是喬幫主?
不存在的事情!
他們免不了會借鑒,會抄襲X-Phone手機方方麵麵的功能!這就是先發優勢的意義所在!
後來的追隨者,無論你做得再好,把功能優化得如何便於使用。
總會有人指著你的鼻子破口大罵——你這個山寨貨!
當年華夏的手機廠商,正是頂著這樣的一片罵聲,埋頭苦乾,勇於創新,才逐步讓華夏手機品牌走向世界之巔!
這個時空,就看蘋果公司有沒有那份勇氣、那份毅力,那份能力,頂著王銘這個重生者的炮火生存下去。
王銘笑著說道,“好了!關於起訴蘋果公司的事情就先到這裡,大家先來看看G-Phone手機到底學到了我們的幾成功力!”
他的話讓會議室內的氣氛為之一鬆,大家紛紛輕聲議論:
——想不到我們也有被抄襲的一天啊!
——是啊!以前看那些雜誌,動不動就是華夏抄襲某某國什麼設計,真的是受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