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死!
雙手緊攥著“名利圈”上橫梁的高飛,心中有這樺一聲狂呼。
本來,隻要是不想死的人便一定想活下去,這點並不出奇。可是,在高亦樣要活下去的堅持中,但還多加了這樣一個強烈而鮮明的意誌:
他要活下去,才能把他今天所發現的事情,告訴他的朋友、同道、圈裡的人……
所以他不能死。
他要活下去。
可是,能嗎?
葉告也要活下去。
他快守不住了。
他發現文隨漢的劍怯自己倒不一定是抵不住、敵不過,而是對方一旦出劍、開打,就大開大闔、大氣大勢、大劈大殺、大路大步,讓他先失去了信心,再招架不住、更陷入了險境。
對方用的是黃金劍,上麵鑲滿了寶石。
――要是彆人,使這種黃金打鐫且寶鑽琉璃粉飾珍貴非凡的劍,最多隻供炫耀、奢華、以顯家世,多半都是隻有姿勢。
無實際者,真正一流劍手,決不會把配劍裝飾得像八寶箱裡的玩意兒般的。
可是事實上卻不然。
這個使黃金寶石珍珠劍的家夥,還衣飾華貴、金冠玉佩,美衣豐載,一點也不像是個為銀子而殺人的殺手。
然而,這人拿人錢財,不惜替人收買人命,得來的錢,就用來修飾自己。
他一旦擾出黃金劍,一身金飾華服,粉敷俊麵,蕊香熏體,踏青皂靴,他的信心全就來了,手裡拿劍,腕底風雷,那種高人一等、傲視王侯的殺法和劍招,令葉告真的接不下來,應付不了。
這時分,葉告好似不是輸了武功,而是信心先涼了半截,所以,他知道久戰下去,隻怕要敗,所以決定要仗劍衝過去,要用近身製穴法來速戰速決。
沒想到的是:正是文隨漢這等看似光明正大,而且風華、風流且風騷的劍法中,突然之間,他一甩劍穗,就如同小鳥高亦樺袖中藏有獨門殺著“說時遲,那時快”一樣,“嘯嘯”二聲,發出二物。
那是兩條“蟲”一樣的事物,四邊都是鐵刺一般的毛!
這兩條“毛蟲”飛射向葉告!
葉告本已告不支,他畢竟年紀太小,沒想到這個每一招每一式都冠冕堂皇的人,所作所為,大方高雅,全都隻是他的掩飾,他真正下殺手的時候,他的對手往往就是因為迷眩於他的華衣包裝下,而遭了他的道兒。
他這手暗器,也有個名堂:
“點點星星點點蟲”。
星光隻是夢。
高懸於空,炫人心目。
蟲才是真實的。
要命的。
他本來就是這樣的人。
他是個外麵堂皇高貴,內裡陰濕齷齪的男人。
葉告剛好要逼近敵手:這形同是送上門去!
這二物來的極快!
葉告已來不及閃躲避。
他突然做了一件事。
趴下!
他說趴就趴,幾乎是撲倒於地。
他避得了這兩枚“點點蟲”嗎?
他自己也不知道。
這刹間,他隻記得追命曾教過他:萬一你來不及閃、來不及躲、更招架不來的時候,你在生死關頭,不妨先對手把你打得倒下去之前而突然倒下去,倒得愈快愈好,愈突然愈好。因為敵人的目的隻是想把你打倒、殺死,女果果你突然先倒了、先“死”了,他彆的可能都能防著,這一下可大半防不著:這叫置之死地而後生。
――先求死,反得活。
由於葉告年輕好勝,且驍勇善戰,他很少與人對敵會落敗,縱敗北時也絕少用這種方式圖存、求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