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都是我自導自演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覺得張超一直都在。”
“凶器呢?你殺死張超的剪刀在哪裡?”
“就在我家茶幾的抽屜裡。”
王美麗很平靜“如果他當時不打我的話,我不會殺他的,而且我也隻是自慰我是沒有辦法,我感覺那次他差點要打死我了,所以警官我這算不算是防衛過當或者說是過失殺人?”
防衛過當?
過失殺人?。
說實話,如果王美麗當時把人殺了之後立即報警自首的話,那說不定真能夠派一個過世殺人或者是防衛過當。當然防衛過當的可能性比較小,但是過失殺人是有可能的。
可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一年了,而且在這一年當中,王美麗刻意隱藏了自己殺人的犯罪事實,而且有預謀有策劃,現在就不好說到底怎麼判。
“具體怎麼審判是法官那邊的事情,但是我們這邊會將你所說的事情如實的向上彙報。”
審訊在後半夜兩點多的時候終於結束了。
剩下的事情就比較簡單了,派人再去把那瓶剪刀拿回來,這樣子做完動機殺人過程凶器埋屍地點屍體,這麼多要素就已經全了,整個案件的邏輯就算是閉環了。
之後的事情就是整理資料準備公訴這件案子也就算完了。
但是事情的反轉發生在第二天早上。
第2天早晨的時候,屍檢那邊的結果已經出來了,雖然隻有骸骨,但是也發現了不少線索。
法醫這邊一宿沒睡,第2天一早就把實踐報告交到了陸川這邊。
隻是一眼,陸川就發現問題了。
“死因?腹部中刀?”
法醫點點頭“應該是腹部中招導致的死者死亡,因為我們在死者的腹部脊柱上發現了一些傷痕,這些傷痕是刀痕留下的。”
“另外,下麵的幾條肋骨上也有一些刀痕存在,對方應該是從正麵用刀捅了不少刀才最終將被害人弄死的。”
這就不對勁了。
昨天晚上關於王美麗的審訊錄中看了全程對方說的很清楚他是在張超家暴他的時候過失殺人而殺人用的工具是剪刀,殺人的位置是在後腰處捅了對方一剪刀,而且是在左側。
可現在……
法醫的鑒定結果肯定沒問題。
陸川本身就有很高超的法醫鑒定技能,他隻是看了幾眼照片就知道法醫這邊判斷沒有錯誤凶手脊椎骨前側還有肋骨上都有刮痕。
其實昨天王美麗在說自己殺人的動機的時候,陸川的人就覺得有些不對勁兒,王美麗似乎在撒謊。而現在看來不僅在殺人動機上撒謊,在殺人手法上,王美麗也沒有說真話。
這就奇怪了。
她都已經承認自己殺人了,為什麼在殺人動機和殺人方法上沒有說真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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