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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都是製度層麵的,實際因為社會風氣等因素,不一定執行,或被選擇性執行。
這其實也是我自上一本書一直強調的。
很多人隻考慮製度,認為製度萬能,但忘了執行製度的是人。
事實上,製度、風氣缺一不可。
風氣這個東西太容易被人忽略了。
風氣影響人的價值觀,進而扭曲製度,讓其名存實亡。
下麵進入正題。
一、中央選舉係統
1、皇帝選舉
1.1、詔
皇帝以“詔”這種文書形式授官,一般針對中層、高級官員;
1.2、策
皇帝以“策”這種文書形式授官,一般針對高級官員;
2、朝廷選舉
2.1、吏部選舉
主要針對中、低級官員,名目眾多。
“征拜”、“辟除”、“詔舉”、“舉上計吏”、“尚主入仕”、“以父兄任”、“外戚入仕”等等,每一個名目都是一條當官途徑。
2.2、朝堂高官選舉
主要是“八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即開府的中央官員,其自辟僚屬,從事中郎(視六品)以上報吏部批準。
不開府的九卿及其他高官亦有除官權,但官職低微,數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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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太子、王侯選舉
主要是他們自己的屬官,如師、友、文學等。
二、地方選舉係統
3、開府都督、刺史
同八公開府,主要是自辟僚屬,並通過他們管理郡縣。
4、州舉秀才
一般每州、每年1-2人。
5、郡察孝廉
按人口,一般來說,每郡每年2人,1人或3人的情況比較少,要麼戶口很少,要麼戶口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