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三年
第188章三年
馬周“哎”了一聲,袍鎧絕對是當今天下最為精良的鎧甲,哪個從軍的大丈夫不想擁有一具呢?袍鎧剛一做出來,就被他惦記上了。
劉景沉吟一聲道:“以現有人手,一年到頭也做不出多少襦鎧,對我們來說無異於杯水車薪。子謹,你儘快再多招些人手。不必吝嗇錢財,人比錢更重要。”
馬周不由笑道:“有劉君這句話,事情就簡單多了,耒陽什麼都不多,就是打鐵的多,隻要劉君不吝錢財,必能誘來大批鐵匠。”
劉景頷首道:“此事就交給你了。”
“諾。”
隨後,劉景目光落向袍鎧旁邊的兵器架上,上麵分彆擺著刀、劍、斧、手戟、長戟、長矛、鉤鑲。
劉景走到近前,取出兵器架最上端的環首刀,此刀長四尺上下,刀刃狹長平直,刀脊上有錯金隸書銘文:“建安二年四月造卅湅大刀吉羊。”
吉羊,即吉祥,而卅湅,也就是三十煉,說明該刀在打造時,經過反複折疊鍛打三十次方成。
這把刀自然不及劉景、馬周的佩刀,但亦是頗為精良。
劉景如今已經不再佩戴故去兄長劉遠送他的寶劍,他現在腰上懸掛的是一柄長四尺餘,裝飾精美、外觀華麗的百煉鋼刀。
劉景簡單詢問馬周兩句,便將環首刀放回架上,之後逐一把玩兵器架上的各種兵器,最後才拿起頗為沉重的大戟。
或許和華夏一直以來的傳統有關,漢代人對戟有一種出奇的偏愛。
戟固然可刺可砍可勾,但它砍的力量很小,且不好掌握;穿盔甲作戰時,小支也沒多大作用。況且,戟頭要比矛頭重約一倍,舞動起來比矛費力多了。曆史也證明了,它遠不如矛實用,因此被矛淘汰毫不奇怪。
聽到劉景吩咐“少造戟、多造矛”,馬周心裡覺得這個提議有些奇怪,卻也沒有多想。
由於南方諸蠻夷善用長矛,因此荊州人也有使用長矛的傳統,不像中原地區的人,長兵以長戟為主。
劉景在冶坊待了大半日,才心滿意足的離開。
…………
八月不僅是秋收的季節,也是“算人”的時節。
《漢書·高帝紀》載:四年“八月,初為算賦。”這一年,大漢朝首次向百姓正式征收算賦,此後遂為定製。
漢朝每年八月,縣、鄉將會進行戶口調查,稱作“案比”,即征收算賦,因此稱為“八月算人。”
鐘水、平陽二鄉的百姓剛剛結束忙碌的秋收,還來不及喘息一口氣,便要攜家帶口,趕往鄉寺,接受鄉吏的逐一“案驗”“閱視”。
“閱視”,也就是當麵檢查,實是計算稅收程序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是以鄉寺上下,從鄉嗇夫到小吏都格外重視,特彆是縣君劉景目前就在鄉中,他們更要認真對待。
而等到鐘水、平陽二鄉結束閱視案比,劉景也已經在這裡停留半月有餘,是到了該離開的時候了。
這次回酃縣後,他短期內應該不會再來了。不過有馬周在這裡鎮守,他還是比較放心的。
來接他回去的正是褚方,這半個多月來,他率領兵船在湘、鐘二水間斬殺了幾個不開眼的賊寇,此後水上便再無波瀾,一派平和。
劉景歸來時,酃縣這邊四鄉也完成了案比,他一頭鑽進便坐,翻看起案牘。
得益於今年在鐘水、平陽二鄉新近編戶齊民三千餘戶,酃縣的總戶數一躍突破了萬戶大關,達到了近一萬兩千戶。
如果天下沒有陷入動亂,僅憑這一點,就足以摘掉劉景頭上的“試守”,轉為“真”縣長。
甚至,因為酃縣戶數破萬,改縣長為縣令,也將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秋收結束了,算人也結束了,酃縣上下一時無事,頗為清閒,劉景借機下令搬遷縣治。
縣治遷往臨蒸鄉邑的消息,很早就傳出來了,隨著劉景派遣囚徒前往臨蒸鄉邑修建官舍,更是基本坐定了傳言,所以對於劉景的命令,酃縣吏民並未表現得太過驚訝。
最高興的莫過於鄧瑗、賴慈,二人這段時間每日往來於縣舍、慈幼居,僅花在路上的時間,就超過了一個時辰,縣治搬到臨蒸鄉邑,終於不用再承受奔波之苦了。
倒是繼母張氏,顯得不是很情願,她對如今居住的地方很滿意,而搬到麵積甚狹的臨蒸鄉邑,居住環境肯定遠遠不如現在。
可是不搬又不行,不說賴慈,就連劉和、劉饒,都嚷著要跟阿兄走,她難道還能獨自留下來不成?
說來說去,還是劉景喜歡瞎折騰,好好的搬什麼縣治……
縣治搬遷,絕非一件輕鬆的差事,不說彆的,僅搬運縣寺的案牘文書,就花了三四天的時間,直到十天後,才算基本完成搬遷工作。
此後,酃縣再度恢複平靜,隻有囚徒,還在不停的增築臨蒸鄉邑。不對,現在應該改稱為酃縣縣治。
時間飛速流逝,轉眼便已近年關。
漢代有上計製度,每年“秋冬歲儘,各計縣戶口、墾田、錢穀入出,盜賊多少,上其計薄。”
縣要向郡上“計書”,而郡則負責奏報朝廷。朝廷對郡縣的政績考核,也主要依據這份計書。
是以,即使轄區內民不聊生,賊寇蜂起,到了計書上,照樣是百姓安樂、五穀豐登。
縣欺其郡,郡欺朝廷,堪為世間一大“奇觀”,因此民間諺曰:“力戰鬥,不如巧為奏。”
劉景上任酃縣還不滿一年,但他卻做了其他人數年都未必能夠做到的事情,他這份切實的政績,怕是比旁縣胡編亂造還要出彩得多。
建安二年臘月的最後幾日,長沙治下十四縣上計吏悉數抵達郡府,彙報各縣一年來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