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tet_c"自燕至楚三朝,科舉鄉試三場九天的考核內容時有改變,至今時,原本在第二場要考核的“詔、誥、表、通判”皆刪,留待會試考核。
因此盛苑現在參加的鄉試,第一場考題為《四書》義題三篇,五言八韻律詩一首;第二場考題為《五經》義題五篇;第三場考題為策問五道。
雖說考題聽著不多,尤其是每場考試的期限為三天,可實際上,若是不合理利用時間,三天的考試時間根本不夠用。
因為大楚貢院除卻每場考試最後一天會提供蠟燭,之前兩天入夜,皆是給燈不給燭。
這所謂的給燈不給燭,是指傍晚以後,考場會給考舍簾外放上照明燈籠。
可想而知,簾外燈籠光線大概隻能讓考生略微看清考舍,至於連夜答卷……就不要想了。
唯有每場考試最後一天,若是黃昏時分,考生還未將答案謄抄到正卷,考場會給這些考生提供三根蠟燭,允許其謄抄完畢。
當然,這是對全部考題都回答完全的考生的優待,若是有考生連草稿都沒寫完,那等待他的除了考試結束的鑼鼓聲,還有武官將其帶出考舍的待遇。
最開始,盛苑還想不明白,為何考場規矩這樣多,不過是些蠟燭,大不了,讓考生自己買,隻要不是哄抬價格,但凡能進考場的,還能買不起幾十根蠟燭?
直到後來見多識廣,她才知道,考場這類看著有些荒謬莫名的規定,也是香更好的維護考場公平。
畢竟對於舞弊這等行為,那真是“有多大想象,就有多震撼的發揮”。
尤其是在光線昏暗的地方、在監督力度降低的時候,最容易出現的舞弊,就是換卷咯。
畢竟誰也不能保證,考場的每個役員都遵守規矩。
一旦有人被收買,借昏暗時機給學子換上寫滿答案的草稿,讓其謄抄在自己草稿答卷之上,就是對考生的不公。
若是傳揚出去,不僅是士林動蕩了,就是全天下都要嘩然。
科舉舞弊案,不管放到何時,都是對朝廷影響力的打擊。
因此,隻要沒有私心的考官,基本上都恨不能想儘一切辦法好讓舞弊行為沒有實施可能。
畢竟,一場科舉舞弊案,足以讓牽扯其間的考官沒有了前程,哪怕是無辜者,也難免會灰頭土臉。
當然,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於那些堅定意誌要作弊的考生,總有辦法想出更奇特的主意。
隻能說,考官和作弊考生之間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歇。
“諸考生請待點名接卷!”提掉官一聲喝令,瞬間讓盛苑將答題安排放到一邊兒,期待的等著傳卷官將禮部印好的試卷和草稿發送過來。
和童生試考卷規格差不多,到手的試卷隻有卷首書寫的姓名、籍貫、三代、性彆、歲數、和刊印時間。
不過試卷連同草稿的頁數為十二幅,較童生試的試卷頁數多了不少。
至於考題,還是老規矩,由兩隊差役高舉著書板,在宣題書吏的帶領下,彼此交叉著來回宣示。
盛苑手眼並用,精準的將考題逐一記錄在草稿上。
待記錄好,她就不再打理外界動靜,琢磨著安排答題順序時,忽聽得一陣腳步鏗鏘傳來。
她剛抬頭看過去,就見一名差軍帶著凳子側坐在了她的考舍窗前。
盛苑:“???”
這是幾個意思?!
好容易反應過來的盛苑,看看眼前這個容貌淳樸的黑臉女差軍,忙不迭挪開視線,往考舍外瞧去,就見她對麵的考舍和其鄰舍窗前,都坐著一名差軍。
頓時她想起了傳說中的“鄉試會試‘一對一監考’”規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