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的話語一出口,剛剛還哄鬨的庭審現場立刻安靜了下來。
一旁的見習法官向治安法官詢問道:“先生,這合乎規矩嗎?”
治安法官黑著臉,他顯然被亞瑟氣的不輕,但是這時候他已經沒有心思去管這些破事了。
“現在是休庭時間,亞瑟警官想乾什麼是他的權力。我又不能把他的嘴堵起來。”
雖然治安法官沒有提出反對,但是陪審團的成員依然對亞瑟之前的行為抱有偏見,他們先入為主的認為亞瑟肯定對小亞當進行了逼供。
倘若不是這樣,為什麼會把亞當嚇得語無倫次哭聲不止?
正當陪審團的男士們準備去外麵透透氣,女士們忙著安慰小亞當時,作為漩渦中心的小亞當卻忍著淚要留在現場。
他輕聲說道:“亞瑟警官是個好人。”
女士們中有人生氣道:“亞當,你不用害怕,有我們在這裡,他不敢對你怎麼樣的。你用不著說這些違心話。”
皮爾夫人也心疼握住了他的小手:“有我在這裡,他們誰都彆想動你。想哭就哭一場吧,把你的委屈都說出來,我們會給你一個公正的裁判的。”
但小亞當卻忍著淚搖頭道:“不,我說的都是真話。亞瑟警官是我心目中第二好的人,僅次於湯姆警官的太太。湯姆警官的太太替我補好了很多壞衣服,給我講好聽的故事。而亞瑟警官是整條街上唯一願意認真聽我說話的人,他還施舍過我一些錢,是我的好朋友。”
女士們聽到這裡,一個個感覺頭腦發蒙。
“我的上帝啊!”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可他剛才明明還想把你送上絞刑架,你確定他真的是你的朋友嗎?”
男士們聽到這裡也有些不解,他們衝著亞瑟問道。
“警官,你可以為我們解釋一下,你為什麼會出現前後矛盾的行為嗎?”
亞瑟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那顆懸在心中的石頭終於沉穩落地。
他坦然的陳述道:“起訴被告人,是我作為公訴人和一名警察的職責。從大倫敦警察廳成立的第一天起,我就一直被告知,我的職責就是將一切罪犯繩之以法。
小亞當的確偷竊了那把傘,這一點他從未隱瞞過我,他是個非常誠實的孩子。從我認識他的第一天開始,我就一直知道他是個誠實可信的孩子。
我們可以毫無顧忌的聊天,互相交換意見,談論自己的煩心事,並對各自的煩惱給出建議。
既然他確實犯有偷竊行為,那當我作為公訴人出現在法庭上時,我就不能昧著良心去否認他的錯誤,讓他逃避法律的懲罰。
因為那並不會幫助到他改正行為,隻會增長他的惡行,滋生他更深層次的惡念。
但另一方麵,小亞當也是我的好朋友。
因此,當我離開公訴人的席位時,我又必須要考慮到此時他的處境。
雖然他觸犯了法律,但我認為,偷竊一把遮陽傘就要判處絞刑,這樣的量刑標準是否過於沉重了呢?
我需要挽救我的朋友,即便他犯下了罪行,但是我希望他能留有改正的機會。而不是在九歲的年紀,就草草的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必須要為剛才的行為向大家道歉,因為我個人的原因,給陪審團以及法官先生造成了錯誤的印象,因而影響到了你們的正確判斷。
對此,我非常羞愧,也非常抱歉。”
亞瑟微微欠身鞠躬:“對不起各位了。”
亞瑟這段話一說完,剛才還彌漫在法庭中的緊張氣氛頓時消弭於無形。
陪審團的先生女士們都恢複了平靜,就連治安法官也不急著去後廳喝茶了。
先生們一個個訕笑著擺手道:“是我們該向您道歉。對不起,警官先生,我們之前誤解您了。”
女士們也紅著臉不好意思的道著歉。
“我差點就把您當作一個惡棍了。天啊!您簡直就是一位紳士。”
“您看起來肯定接受過很多教育,說話彬彬有禮,而且還有一顆公私分明的心。我們應當給您一個發言的機會。”
“警官,這不是您的錯,是我們沒有弄清楚。我這個人是急性子,您知道的,做母親的就是這樣。”
治安法官尷尬的撓了撓他的假發。
“亞瑟,你知道我確實對蘇格蘭場存在一些看法。但那不是針對你的,而是存在另外的一些法律上的顧慮。我並不討厭你這個人,甚至還有一點點欣賞。”
亞瑟看到現場氣氛明顯好轉,因此微笑著開口道:“那請問我可以開始講了嗎?”
“當然,毫無疑問的。”
“這是您的權利,沒有人可以阻止您。”
亞瑟從椅子上拿起了自己的製服,指著上麵的警徽問道。
“就像各位所看到的那樣,我是一個蘇格蘭場的警察。
我很幸運,從大學一畢業就開始從事這份工作。
我也很不幸,從大學一畢業就開始從事這份工作。
我像我的所有同事一樣,拿著周薪十二先令的薪水,一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十四個小時,巡邏超過十五英裡。
我不想欺騙各位,這份工作十分勞累,也稱不上體麵,但這些都不是我在工作中最難克服的問題。
我完全理解為什麼在場的先生女士們在庭審開始的時候,就對我抱有那麼大的敵意。
因為就算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們麵對的也是這樣的惡意,甚至要更加**裸,表露的更為直接。
在我於蘇格蘭場工作的這半年時間裡,我所在的格林威治區一共遭遇了六十起襲警事件,
但諷刺的是我們當地的警員還不到三十個。
我有許多與我同時入職的同事,但現在依然留在我身邊的隻有不到三分之一。
他們當中有一部分人之所以離開,是因為薪水太少而工作強度太大。
但絕大部分,卻是因為我們在工作中完全感覺不到任何尊重,我們甚至感覺自己比罪犯都要罪惡。
全世界的人都對我們充滿敵意,隨時隨地想要給我們找點麻煩。
但我並不怪那些人們,就像今天我不會怪罪在場的先生女士們一樣。
因為如果一個人隨時都有可能把我送上絞刑架,那麼我多半也是不會給他任何好臉色的。
但是真的是所有警察都想把罪犯送上絞刑架嗎?
今天小亞當的例子已經擺在這裡了,我並不希望將他送上絞刑架,但我的職責卻不允許。
看看我們的法律條文吧。
破壞道路,死刑。
砍伐樹木,死刑。
偷竊信封,死刑。
打撈沉船遺物,死刑。
晚上塗黑臉出門,死刑。
盜竊五先令以上價值物品,死刑。
未婚母親隱瞞流產,還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