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一位盜墓者的自傳》轉載請注明來源:思兔閱讀sto.ist
高端的食材,往往隻需要最簡單的烹飪方式。
早餐店內,二手音響放著歡快歌曲,一勺秘製紅油澆在剛出鍋的抄手上,老板又撒了一把小蔥,頓時香氣撲鼻。
我吹了兩口,放進嘴裡一個抄手。
“咳!”
“咳咳!”
媽的太辣了!這什麼辣椒!嗆到我了,
元四筆遞給我衛生巾,他皺眉道:“兄弟,這能行?咱們這樣乾不厚道吧?這要是.....萬一被同行逮到了.....”
我懶得解釋,丟下勺子說:“一句話,乾不乾?”
他先是眉頭緊鎖,隨後逐漸舒展,嘴角露出一絲陰笑,猛的一拍飯桌:“乾!”
我心裡大概估過。
那天晚上,最少三四十個人衝上去哄搶了。
正常人一隻手能抓二十枚,在加上當時還有好幾個人用衣服包,所以最少流出去了一千枚左右銀幣。
文物局第一天和第二天收繳了一部分,我推測,最少還有400枚在村民們手中,這個數,隻多不少。
總量400枚,我收了89枚,就像元四筆說的,陸續有其他莊家入場,一直抬高收購價格,終究是個招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辦法。
那怎麼能儘可能的多拿到?
簡單,暗中把我們所有的競爭對手都舉報了。
早年那時候,花錢收購“文物”的隻要肯交出,在有個好的認罪態度,一般不判刑,大都是罰款口頭教育,在刑事拘留個七到十五天就放了。
有人肯定說,你這麼乾太黑了!不講江湖道義!
我要是手白也不會乾這個,回家種地算了。
同行是冤家,坑的就是冤家,又不認識他們,我從來沒說過我是個好人,我一直就是壞人,隻要能搞到錢,灑灑水啦。
為了避免懷疑,這事需要一個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出麵,然後我和元四筆在暗中提供舉報名單。
有一個人非常合適。
李明閨女,小真。
吃完早餐,我們當即決定兵分兩路。
我去村裡找小真,元四筆利用他在鏟地皮圈內的人脈,暗中打聽一些人的姓名住址真實身份。
不過,在分開行動之前,他突然說:“兄弟,我們的貨可都在你手裡,你不會連我的那份也吃了吧?”
我笑道:“哪能呢元哥,我們是合作夥伴,是朋友,你看我像那麼黑的人嗎。”
“兄弟,我覺得你人挺黑的,不放心啊,要不咱們撞個頭?”
我一愣,想了想說,可以啊。
“撞頭”是舊社會江湖人之間的一種保證手段,就像後來小孩子們之間流行的:“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也不用什麼祭品,找了個沒人地方,土裡埋三根煙當香,我們兩個先拜天,在拜地,然後跪地,用自己額頭,砰的撞一下對方額頭!這個就叫撞頭。
起來後,我叫他一聲大哥,他叫我一聲小弟,隨即我們哈哈大笑。
.....
一個多小時後,我到了李明家門口,伸手敲門,恰巧是小真開的門。
“怎麼是你!快進來!”
“你瘋了!大白天敢來我們村!”
“不進去了,你出來一下,我有件事,想請你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