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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裡克斯·切拉斯,切拉斯家族成員,男,四十一歲。
上麵這些描述應該是太簡單了,或許還需要用更多的詞彙來進行描述,比如,一個看起來有點矮矮瘦瘦的男人,看起來沒有什麼底氣的男人,總是容易一驚一乍,被各種奇怪的理由嚇到的男人。
格裡克斯確實不是什麼膽大的人,他本就不高,一米六出頭,四十一歲了也沒有做出什麼成就,他僅有的能夠寫在書麵上的成績隻有兩個,一個是他的小提琴演奏技術還算不錯,還有一個,就是他早些年參過兩年軍,參加過一次小規模的領土衝突戰爭,也是在那一次參戰中,他的右腿中了彈,從此走路一拐一拐的,而也是因為這次負傷,格裡克斯退伍了,回到了紐加哥。
格裡克斯很少會和彆人說自己的參軍生涯,畢竟已經說過了,他的膽子不大,在拿著槍的時候手甚至很難保持平穩,這說起來總會讓人想到一部二零一六年的電影,講述一個名為戴斯蒙德·道斯的士兵憑一己之力拯救了數十條生命的故事,一個根據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但說實話,格裡克斯和那位根本沾不上邊,在軍隊之中,他被分到了後勤。
是的,後勤,格裡克斯不需要衝到前線,他隻需要運輸一些補給品之類的東西,諸如食物、子彈、水,這個工作也沒有安全到哪裡去,不過比在前線的時候好多了,起碼不用拿著槍,在那裡他也認識了幾個朋友,或者說曾經的朋友,如果要問格裡克斯在軍營裡麵印象最深的朋友是誰,他能夠說出好幾個名字,但若是問到近況,他就不說話了。
格裡克斯沒辦法說,他還記得自己和道恩那幾人分彆的那天,那幾人剛下車,戴上頭盔拿上槍,沒過去多久,大概還在相互隔著車窗比中指的時候,朋友們的腦漿就濺了那一整個窗戶,差點糊在了格裡克斯的臉上,格裡克斯還是幸運的,躲在防彈的運輸車之中,他把油門踩到底,橫衝直撞,將那些敵人和朋友們的屍體甩在身後,甩的遠遠的,那一次逃跑中他沒有回過一次頭,也多虧了他沒有回頭,在後來的每一場噩夢之中他都沒有夢到朋友們的死狀,但他總會做另外一個奇怪的夢,夢到自己站在前線,手中卻沒有槍,隻有一把小提琴。
如果可以用音樂來製止戰爭的話,他倒是希望如此。
格裡克斯·切拉斯的小提琴演奏技術十分優秀,在他還是一個青少年的時候,就已經在不少國際演奏比賽之中取得了好名次,當時人們對他的期盼應該都是什麼下一個克萊斯勒,也可以是下一個埃奈斯庫、海菲茲或者奧伊斯特拉赫,隻是在後來格裡克斯就沒有再出現在演出台上,沒過多久,他就被人們遺忘了。
現在格裡克斯偶爾還會演奏一下小提琴,不過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曲子,他也演奏不出曾經的那種靈動了,也沒有那種所謂的感情,相比起在舞台上的演出,如今他更像是在完成一種不情願的工作。
以上,是大多數人眼中的、或者說知情人眼中的格裡克斯。
五十星,紐加哥,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格裡克斯正坐在公園的長椅上,他的雙腿上放著今日的報紙,而手中拿著一個街邊買到的火腿肉漢堡,今天的他並沒有什麼需要忙碌的地方,因此,他選擇了這裡,公園,沒有多少人會過來,即便有,那也是一些上了年紀的老年人,公園這種地方基本見不到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年輕人,相比起公園的空氣,那些年輕人更喜歡家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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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裡克斯狠消瘦,但配合他的身材倒也顯得健康,筆挺,他的麵容有一種鋒利的感覺,那在眼鏡鏡片之後的雙眼有點暗淡,不知道是在注意什麼地方,他的頭發已經白了一小片了,將原本就不怎麼明顯的灰色染成白色,加上他臉上的一點皺紋,一個四十一歲的男人看著甚至會讓人覺得是五十多歲,不過也很正常,他的膚色偏暗,那是太陽留下的痕跡。
他不緊不慢地吃著手中的漢堡,火腿肉漢堡,全名是雙倍培根火腿肉漢堡,就在街對麵的餐車上買的,那輛餐車已經風雨無阻地在這條街道營業了十幾年,每天早晨七點準時到達,大約下午四五點的時候離開,離開的早晚取決於當天的生意,而格裡克斯所選擇的時間是早晨的十一點,這個時間點吃一個大份的漢堡,相當於一次性解決了早飯了午飯,相信不隻是他一個人這麼做。
他將漢堡包的麵包撕下一小塊,然後再分成幾個更小的小塊,他將那些小塊麵包屑扔在地上,頓時,幾隻不遠處的鴿子猛然飛了過來,落在了地上,開始品嘗起了小麵包,格裡克斯就這麼饒有興致地看著,相比起報紙上千篇一律的故事,這種充滿了自然的景色才更加適合他,他就這麼吃著漢堡,時不時撕下一小塊扔在地上,看著鴿子們為了搶奪這樣的天降美味而發生爭執,格裡克斯呼出一口氣,現在輕鬆多了。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他將自己的早餐連同午飯吃乾淨後,把包漢堡包的油紙扔進了垃圾桶,格裡克斯的一天是平靜的,他在切拉斯家族的地位並不高,隻是一個小小的文職人員,平時也沒有什麼重要的工作交給他,不過得益於這份工作,他能夠接觸到很多信息資料,這種信息資料五花八門,從切拉斯家族的成員名單,再到生活用品的采購清單,格裡克斯都能夠接觸到。
格裡克斯把報紙夾在腋下,垂著頭,他走路的時候很少目視前方,他總會把頭稍微垂下一點,這樣子彆人就看不清他的臉。
他曾經也會開心地笑的。
格裡克斯走著,忽然,在路上的走著的時候,肩膀猛然一頓,有人走路的時候撞到了他的肩膀,格裡克斯皺了皺眉,正準備說什麼,麵色忽然一變,某一種塵封已久的記憶湧上心頭,他沒有看向撞自己的人,而是加快了腳步。
他的速度肉眼可見地加快了,不過他依舊是垂著頭,因此,每一個看見格裡克斯的人都會以為這是一個正在趕時間的上班族,或者家裡有什麼急事要做的人,比如,做完飯之後忘了關煤氣灶,也有可能是洗衣機洗完衣服之後忘記晾起來,總而言之,格裡克斯並不起眼,他就這麼匆忙地朝著家走去。
從公園走回家用不了多久,在一段本需要十來分鐘的路程,格裡克斯隻用了五分鐘就走完了,回到家之後,他鎖上了門,環顧四周,他的家並不大,自己的臥室,一個小客廳,一個衛生間和廚房,就是他家的全部,他回到自己的房間,關上窗,拉上窗簾,在確定沒有任何外界的視線能夠進入到房間之後,他坐在了自己的桌子前。
他將手伸進口袋,在口袋之中,除了自己的手機和錢包,不知什麼時候多了一張折起來的字條,用可食用的威化糯米紙製作出來的字條,上麵的文字也是用黑色的食品級色素書寫的,這樣便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消除痕跡,隻需要吃下去就可以,格裡克斯看著字條上的文字,很簡短,隻有一行。
“家族之中的眼睛被發現了。”
格裡克斯麵色一沉,他沒有忘記最重要的事情,把字條放入口中,咀嚼兩口便咽了下去,不管是誰將這一個字條放在他口袋之中的,這上麵的內容都足以讓他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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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離開紐加哥了,但是應該用什麼理由?理由當然是有的,格裡克斯在這十幾年來為自己創造了無數個離開的理由,隻要隨便找一個出來,就能夠完美地全身而退,他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因此,他並不害怕。
他並不是切拉斯家族的核心成員,因此他哪怕是離開了也不會影響到切拉斯家族的運轉,這也意味著,不會有人挽留他,這是最好的情況,他在自己的桌上翻找著,桌上有不少小說書籍,這是他現在為數不多的興趣,而在這些書籍之中,夾著一張邀請函。
一張從拉芙蘭寄過來的邀請函,邀請他去參加一場聚會,聚會發起人是和他一個年代的小提琴家,兩人在很久以前有過交集,對方現在已經成為了一個知名小提琴演奏家,在功成名就之後,那人便想著邀請自己曾經有過交集的小提琴演奏者,一同聚一下,而格裡克斯自然也包含在其中,這邊是一個不錯的理由。
想到這裡,格裡克斯給自己工作崗位上的領導發了一條信息,說明自己最近有重拾小提琴演奏的念頭,而這一場聚會說不定能夠解開他的心結,這個理由放在格裡克斯的身上顯得那麼合情合理,因此,他的領導也沒有多久便通過了格裡克斯的請求。
於是,格裡克斯打開了購票網站,現在,他需要購買一張去往拉芙蘭的機票,越快越好,帶上這個邀請函,至於彆的,會有人處理好的。
“這邊是你的想法嗎?格裡克斯。”漢諾威·切拉斯站在格裡克斯的身旁,若有所思地說道,“我還以為你有什麼重要的事情,原來你隻是害怕自己出賣家族的事情被發現,對嗎?”
——什麼時候?
在聽見漢諾威·切拉斯聲音的那一刻,格裡克斯這熾熱了幾十年的心頓時冰冷了,他僵硬地轉過頭,看著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自己身旁的切拉斯家族的家主。
他還沒來得及開口,眼前一黑,就失去了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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