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高級法院。
江辰坐在觀眾席,目睹戴著手銬腳鏈的鄒克釗被法警押進場。
隨後。
是同樣鐐銬加身的安在榕。
江辰神色平靜。
鄒克釗目不斜視,與第一次開庭時一樣鎮定,漠然的坐在被告席上。
隻不過這一次,他不再是唯一的主咖。
同樣作為被告的安在榕坐在他的旁邊,兩位關係一言難儘的夥伴,隻相隔不到兩步的距離。
在某種程度上,也算是應了道上的一句老話。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沒有允許媒體觀庭,觀眾席上的人不多,顯得有點冷清。
就在等待法官入場的時候,法庭的門突破被推開。
江辰側頭。
隻見一個年輕姑娘氣喘籲籲的跑了進來。
看到庭審還沒開始,她鬆了口氣,然後小心翼翼的找了個位置坐下。
江辰微微皺眉。
這個姑娘,他沒親眼見過,但是看過照片。
權尚英。
大邱人。
樂天集團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導購。
也是高麗五千多萬人裡,再平凡不過的一員,早出晚歸,拿著微薄的工資裡,勤勞的工作,在這個看不到希望的社會,努力生存。
這個姑娘有點嬰兒肥,或許是攤上了個賭鬼父親,所以不像高正弼說得那樣高麗每個家庭都會為女兒準備一筆整容基金。
她應該沒有整過容,純天然的臉蛋談不上出眾,可不知為何,惡貫滿盈的安在榕,卻唯獨在她麵前,展露出人性的一麵。
直到現在,江辰也說不清楚安在榕為什麼會對這個普通女孩如此特殊,或許這就是人性的難測,沒有人可以窺透。
可是有一點,江辰明白,對方出現在這,對他不是一個好消息。
權尚英一臉複雜的看著坐在被告席、不再總戴著紅色領帶的大叔。
江辰從她身上收回目光,朝安在榕看去。
鄒克釗已經算是鎮靜,可安在榕比他有過之而不及,彆提忐忑緊張,可以用斯文來形容的臉上甚至帶著讓人無法理解的笑意。
隻不過當看到權尚英出現,他的笑容明顯凝滯了下,繼而尋找起江辰的位置。
四目相對。
江辰許諾過對方,不會打擾那個姑娘,關於權尚英的出現,他也沒有料到。
隻不過此時此刻,他也沒辦法解釋。
安在榕也似乎不需要解釋,和他遙遙對視了一眼,繼而收回了目光,沒有被愚弄的憤怒,隻不過嘴角的笑容,越發淺薄,譏誚。
“法官到,全體起立。”
主持此次庭審的大法官入場。
鄒克釗嘴角上揚。
“坐。”
脫下檢察官製服,坐上主審席的車昌民臉上沒有任何表情,莊肅而威嚴的坐下。
在他入座後,其餘人才陸陸續續坐下。
權尚英情不自禁緩緩吐出口氣,盯著那道談不上熟悉好像又稱不上陌生的背影,臉上除了掩飾不住的緊張,更透著一絲迷茫。
她不知道,落魄到無家可歸,舔著臉賴在她家的大叔,怎麼就變成一個罪惡集團頭目了。
作為殺人不眨眼的惡魔,當初又為什麼要幫她?
還有。
她看到的那些可恨的笑臉,莫非也都是假的嗎?
作為一名老檢察官,對庭審流程自然了如指掌,即使新上任,依然展現出無可挑剔的業務能力,車昌民拿著檢方提交的起訴狀,將兩名被告所犯的罪行當庭念了一遍。
走私。
侵犯商業秘密。
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偷稅漏稅。
組織經營黑惡勢力。
故意傷害。
故意殺人。
買賣人口。
嚴重損害公共安全。
挑釁國家機關。
……
一樁樁一件件,駭人聽聞,觸目驚心。
“鄒克釗,安在榕,對於上述罪行,你們是否承認?”
坐在主審席的車昌民居高臨下,注視兩位“老熟人”。
權尚英臉色發白,眼神無意識晃動,腦子裡如五雷轟頂,嗡嗡作響。
這麼多罪名。
堪稱十惡不赦。
可是……
對方之前,還幫自己趕走了混蛋的前男友,還幫自己解決了家裡的高利貸問題。
哪有這樣的壞人?
法庭一時間鴉雀無聲。
陪審席,觀眾席,所有目光都聚焦於兩位被告,或許都被二人罄竹難書的可怕罪行所震驚。
換作不發達的非洲國家。
上述的任何一項罪名,恐怕都足夠綁上絞刑架了。
“鄒克釗,安在榕,你們是否認罪?”
車昌民再度詢問,
“我認罪。”
回應響起。
是鄒克釗。
現場嘩然一片。
顯然沒人想到他會這麼容易認罪。
雖然高麗沒有死刑,可這麼多罪名,累加起來,一輩子至少就得交代在鐵窗裡了。
江辰看向安在榕。
這場庭審的結果,在開庭前其實已經注定,隻不過那個導購的出現,讓寫好的劇本產生了偏差的風險。
安在榕如果認為自己出爾反爾,從而當庭反悔,那就又有些麻煩了。
“你呢。”
一位被告認罪,作為主審法官的車昌民理所當然對最後一名被告進行質詢。
現場安靜下來。
注視著曾經的“老朋友”,安在榕微微一笑。
“尊敬的法官大人,我和克釗是生死與共的夥伴,不分你我,株室會社也是我們共同經營,所以公司的發展方針以及每一項舉措,都是我們共同決定的。”
感人肺腑。
現代江湖,應該很少能見到如此肝膽相照的義氣了。
車昌民不為所動,繼續古板的問道:“你的意思是,對於所有的指控,你都沒有異議?”
權尚英屏住呼吸。
“對。”
法庭裡響起安在榕的笑聲。
“法官大人,我沒有異議。”
車昌民點了點頭,與兩位副法官開始交流,陪審團也開始討論。
本覺得可能節外生枝的江辰從安在榕身上收回了目光。
兩位被告均對指控罪名供認不諱,這場庭審自然變得非常簡單。
大概三四分鐘,法官們和陪審席達成一致結果,
“全體起立!”
所有人站起。
“被告人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本庭宣布審判結果如下。”
主審法官車昌民聲音厚重,再度重複二人一係列駭人聽聞的指控。
“被告人鄒克釗,判處有期徒刑50年,不得減刑,不得假釋。被告人安在榕,判處有期徒刑50年,不得減刑,不得假釋。本結果為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五十年。
還真是一視同仁。
按照鄒克釗與安在榕的年紀,應該是蹲不完這麼長的刑期的,隻不過發達國家的司法體製就是一樣,因為沒有死刑,所以對一些罪大惡極的重刑犯,隻能在坐牢年限上進行延長,被判個一兩百年都不算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