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以嚴乎己也,“寬”以恕乎物也。嚴乎己以立法,恕乎物以達情。《春秋》立法謹嚴而宅心忠恕,“敬敷五教在寬”之見諸行事者也。
夫司徒之教,五品而已,人之異於禽,華之異於夷,此也。禽偏而不全,夷略而不詳,偏則亦有至焉矣,略則亦姑備焉矣。然則以五教求異於彼,覈其大全而致其精詳,固不容於寬矣。易知簡能而持以寬,無亦幾微不審,名異禽狄,而實有同焉者乎!朱子曰“反之於嚴,矯之而後得其常”,職此謂也,而實有不然者。
五教者,禮之本也。禮者,刑之相與為出入者也。出乎禮,斯入乎刑矣。刑者,箝之使合,抑之使受也。不親者豈箝之而親,不遜者豈抑之而可使遜哉?
且夫人之敢於無禮於君親者,非儘不畏清議而肆為之也。其始也,茌苒於貨財妻子以生嫌隙;其既也,睽孤有鬼豕之疑,而不蒙遇雨之釋。
操之已蹙,勢重難反,則處無將之地,而見絕於賢人君子者,已無可湔洗之一日;於是以成不忠不孝之巨慝,君無所用其威,師無所用其戒,而帝王之教思亦窮。
是故夏楚之收,以施於弦誦之不率,而司徒之教,未聞撻子以使孝,撲弟以使順也。夫人自有其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情,待教於人,然且不謹而又蒙刑罰,豈複有拂拭自新以立於人世之理哉?唐賜於公異以《孝經》,而公異落拓以終其身,況有加於此者乎?
若夫中人以上,所遇不幸,用意未至迷瞀,以乖於親遜者,無以利導而予之安,則亦周章纏棘,自困於名教之地,救過不遑,而忠孝之心,抑不足油然以生。
是則嚴以教君子而阻其自然之愛敬,嚴以教小人而激其滔天之巨惡。通於古今,達於四海,鹹以寬而成其涵泳熏陶之化。奈之何其欲“矯之以嚴”邪?
宋之立國,寬柔已過,馴至不競,君子之所傷也。
然其所為弊者政也,非教也。教雖未純乎先王之道法,而不以束濕待學校,俾得以寬衍之歲月,緝先王之墜緒,胡安定、孫明複倡之,浸昌浸明,底於濂、雒、關、閩之盛。“在寬”之效,亦可睹矣。
蕭梁之世,戚近之臣,除喪初見而無毀容者,皆切責而廢棄之。於是有含辛以為淚,及禫而節食者,罔上欺天,以避誹謫,而天真泯絕。
馴至其極,侯景一叛,父子兄弟相戕相滅,彝倫斬而國亦隨亡。無他,弛敬於立教之身,而過嚴於物也。
故君子所甚嚴者法,故能養之孝,而下斥之犬馬:所必寬者情,故閨門薉亂,而僅曰帷薄不修。惟其敬也,則亦重愛其名,而不忍以不親不遜之大憝,加諸與同覆載之人群。借其不然,閨庭小有不謹,忮娼者翹之以相告訐,形跡可摘,證佐罔徵,蔣之奇以陷歐陽修,溫體仁以殺鄭鄤,毒流於搢紳,害傾夫人國。自非漢高之明,景帝之察,陳平伏死於歐刀,直不疑赭衣於司寇,天錫烝民之五品,為酷吏奸臣之羅織經而有餘矣。
法立於畫一,以彆嫌而明微;教養以從容,或包荒而養正。君子所甚懼者,以申、韓之酷政,文飾儒術,而重毒天下也。朱子於此,有遺議矣。唐仲友之不肖,夫人而知之也。王淮之黨奸,亦夫人而知之也。
蠹國殃民,黨邪醜正,暴之市朝,彼何所辭?
而以醉飽房帷主事,假嚴蕊以致之罪,則仲友之罰,可矜疑於風波,而鍛煉鉗網之名,反歸之君子。矯之以嚴,欲辭申、韓之過而不得矣。
士師之職,“惟明克允”,司徒之命,“敷教在寬”。刑禮異施,弛張順道,百王不易之則,以扶進人心,昭明天彝者,此也。子曰:“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小快其疾惡之心,速效於一切之法,作之君,作主師,以綏四方,詎勝其任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