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在此時,林冰瑩和她的閨蜜周玲也逛到了這裡。
小縣城的年輕人和大城市的牛馬,有著顯著區彆。
這裡的年輕人大多數都有父母的支持,年紀輕輕就不必為房貸和車貸發愁。
工資雖然不算高,但生活卻清閒自在。
周末時光,不是出去郊遊,就是約著逛街吃飯。
走著走著,周玲注意到前麵有一位高挑帥氣的男生,正在發傳單。
他側臉線條分明,笑起來時散發出一股獨特的魅力。
乍一看,他看似二十出頭的小弟弟,但細看之下,那眼神與氣質中,透露出的成熟感又讓人覺得饒有興趣。
“咦,瑩瑩,你看那個人是不是有點眼熟?”周玲突然停下腳步。
林冰瑩順著她的手指方向望去,眉頭微微皺起。
這道身影她以前很熟,現在更熟,因為昨天剛見過。
正是在一中門口擺攤賣烤腸的沈譯。
“是沈譯,昨天我在群裡給你們說了,他在學校門口賣烤腸。”
“沒想到,今天又跑這來發傳單了!”
似乎是昨天並沒有用一百塊從沈譯那裡買到優越感,以至於,她的語氣中透著一絲厭煩和鄙夷。
“我去,真是他啊!”
周玲單手掩嘴,表情驚訝。
十年過去,班裡許多男同學都已經開始麵臨脫發,甚至開始接受保溫杯裡泡枸杞了。
然而這些歲月仿佛隻是與沈譯擦肩而過,並未在他臉上留下任何痕跡。
就好像,許多人覺得三十多歲的劉天王,才是顏值巔峰一樣。
年輕的時候隻是看起來嫩,而現在看起來才真是又帥,又有男人的味道。
“誒——”周玲蒯了蒯閨蜜的胳膊,“以前沈譯追你追成那樣,這十年沒見了,你們就沒聊點什麼彆的?”
“跟這種窮人有什麼好聊的?”林冰瑩斜睨閨蜜一眼,不屑的回應道。
周玲偷笑,“不是吧你?!”
“老情人見麵,難道你們就沒有擦出一點火花?”
“最主要的是,他現在可比你老公帥多了,你就一點春心都沒蕩漾起來?”
林冰瑩的老公,正是當初跟沈譯競爭的那位男生。
他個子不到一米七。
算不上醜,但也絕對跟帥字不沾邊。
尤其是即將到發福的年紀,還整天應酬吃喝。
現在基本已經到了低頭看不見腳尖的地步。
跟現在的沈譯比起來,簡直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林冰瑩翻了閨蜜一個白眼:
“帥能當飯吃嗎?”
她把自己的lv包甩到麵前,“帥能給我買包嗎?”
“我一件衣服都夠他一個月不吃不喝了,跟這種底層有什麼好聊的?”
有句老話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如果林冰瑩是顏狗,那她就不會在十年前放棄沈譯。
假設,昨天她闊彆十年再次與沈譯相逢時。
沈譯不是在賣烤腸,而是恰好從那輛勞斯萊斯上走下來。
那這可能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嗐!”周玲癟了癟嘴:
“我要有個這麼帥的舔狗,窮點我也認了,反正我也不跟他過日子,爽一天是一天咯!”
說完,她抱著胳膊,惋惜的看著沈譯,歎氣道:
“都長成這樣了,怎麼還混的這麼慘?”
在她看來,以沈譯的長相,隨便去傍個小富婆,那也不至於混成這樣啊。
“既然是老同學,那怎麼也得過去打個招呼呀。”
說著,周玲拉著林冰瑩就走了過去。
“喲,這不是老同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