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人不是抓住了嗎?有什麼好擔心的?”楊軍皺眉道。
楊安邦是個老實巴交的人,膽子也小,如果這事放在楊安國身上,人家該吃就吃,該睡就睡,就跟沒事人似的。
“那個姓花的不是還沒抓到嗎?”
“嗬,他現在躲都來不及,你覺得他還會再打糧店的注意嗎?”
楊安邦聞言,似乎神情放鬆了一些。
不過,他的眉頭還是皺著,似乎花海天一天不抓住,他就不敢放心大膽的睡覺。
楊安國見自己的哥哥一副擔驚受怕的樣子,覺得挺丟人的,於是說道,
“哥,要不然這樣吧,這兩天,讓嫂子和孩子住在這邊,我和馬駒子去糧店陪你。”
楊安國回頭對馬駒子道:“駒子,把家夥帶上。”
昨晚事情結束後,楊軍把那把手槍收了回來,而楊安國對此念念不忘,總想著什麼時候擁有一把屬於自己的短槍。
他非常眼饞馬駒子整天把短槍戴在身上,也非常後悔當初的選擇,如果他繼續留下給楊軍當司機的話,那麼整天配槍的人就是他了。
馬駒子翻了翻白眼道:“我不去,我們都去了,這個院子就沒個男人守著了,要是出事了怎麼辦?”
眾人一聽,還是馬駒子想得挺周到。
要是他們三個都去糧店那邊,那個院子就全是女人和孩子了,而楊軍又在隔壁院子,要是真有什麼事,他也顧不上那邊。
楊安國想了想,覺得馬駒子說得也有道理。
“你不去也行,能不能……”
他說話的時候,瞟了馬駒子腰間一眼。
馬駒子裝作沒看見,繼續低頭吃飯。
保衛科給他配槍,就是用來保護楊軍的,此時楊安國借槍,要是沒有楊軍的同意,他是不能擅自做主的。
“先借他用一晚上吧。”
楊軍點點頭,示意馬駒子把家夥借他用一晚上,然後又接著對楊安國道,
“你現在是保衛科的治安股的股長了,有資格申請佩戴槍支了,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你明天寫一份神情,主動請纓看守糧店,這樣就順理成章了。”
保衛科對槍支的使用有嚴格的規定,非執勤出任務期間,一律不準配槍,交接班或者完成任務後,槍支要上交統一保管。
不過,對於股長以上的人,可以配槍,不過,每隔一段時間去槍械管理員那裡報備一下,查看槍支是否丟失,或者子彈有無使用,檢查無誤後,簽字確認。
就像馬駒子一樣,他每隔幾天都會去管理員那裡簽字確認。
“哥,真的?”
楊安國一聽,以後他也能每天配槍了,高興地站起來,差點把桌子掀了。
大家手忙腳亂起來,有人雙手按著桌子,也有的人端著盤子。(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