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範芝梅的認知中,警方並不知道她已經知道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其他三人去過鞏慶亮的家,隻能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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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麵調查鞏慶亮,警察肯定能查到。
但是,不論範芝梅怎麼想,突然提出是否有其他人去過鞏慶亮家,在陳益看來這裡麵是有問題的。
難不成她全麵掌握了鞏慶亮的動態嗎?
或者,隻是隨口的一句疑問?
這種情況下,權衡後的陳益無法給出【除了你沒人去過】的回答,感覺這個女人有點東西,不像隨口說說。
詐供,很有可能讓自己下不來台。
見陳益陷入短暫沉默,範芝梅繼續說道“我是提取了鬼筆鵝膏素,這是我的專業啊,雖然不是我的工作,閒暇的時候拓展拓展不行嗎?不犯法吧?”
“這位警察同誌,你給出的證據隻能證明我提取了鬼筆鵝膏素,但不能證明是我用鬼筆鵝膏素殺了慶亮,除非,你們能證明案發前一天隻有我和慶亮見過麵。”
“我確信自己沒做這件事,所以那天肯定有彆人去過慶亮的家,你們得去查查。”
第一次審問的時候,範芝梅可沒有這麼多話。
當內向的女人麵對警方突然侃侃而談,邏輯清晰,不用想,肯定提前準備好了。
陳益基本鎖定鞏慶亮的死就是她乾的,然而盧娜三人的出現讓案子難辦起來。
疑罪從無。
當線索無法精準指向一個人,那麼最終的判罰,要有利於當事者,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這個女人很聰明。
再去問鬼筆鵝膏素去哪了,已經沒有意義,範芝梅肯定想好了全部說辭,隻需回一句“丟了”即可。
不管邏輯成不成立,隻要不能證偽,那便是當前事實。
說的簡單直白點,盧娜三人有沒有可能是凶手?
有。
範芝梅確實提取了鬼筆鵝膏素,但她沒用來殺人,殺人的是盧娜、包琳琳或者曹娥。
無法排除這種可能性,就無法定範芝梅的罪。
陳益倒是沒想到範芝梅人不可貌相,打起了十二分認真,轉身離開審訊室。
僅憑挪用研究所資金,即可將範芝梅刑事拘留,後交由檢察院直接偵辦。
因為範芝梅隸屬國家單位,所以不必經過經偵。
在此之前,得先把命案落實了。
辦案大廳燈火通明,所有人大氣都不敢喘,更不敢下班,任誰都能看出陳益此刻的心情不太好。
範芝梅,這是將了刑偵支隊一軍,難搞。
顯然,她經過了不短時間的謀劃,讓鞏慶亮的其他女人,成為自己脫罪的最大依仗。
沒有清晰的作案過程,四個女人都有下毒嫌疑,那麼範芝梅就是安全的。
到了法庭,審判委員會隻看證據,畢竟隻要不是極為明確的事實,極為清晰的鐵證,就存在錯判的可能。
陳益抽著香煙,思考突破口。
陰謀不可怕,陽謀就有點頭疼了。
“這有點耍無賴吧?”人群中,林辰小聲道。
身旁的秦飛回應“殺人重罪,耍無賴算得了什麼,這種情況,就算能證明範芝梅把毒藥帶進了鞏慶亮家,隻要無法證明她下毒了,法庭上很難說。”
林辰“能不能想辦法證明其他三人沒有下毒?”
秦飛“這怎麼證明?”
林辰不說話,他要知道就好了。
許久之後,何時新詢問“陳隊,盧娜她們怎麼辦,放了嗎?天亮後就到二十四小時了。”
陳益“時間到了再放……有點奇怪啊,盧娜她們四個人為什麼不聊天呢?真憋的住。”
何時新道“一個嚇哭了,一個內向的博士,一個高冷的公司高管,還有一個看誰都不順眼的盧娜,不聊天正常。”
陳益彈了彈煙灰“先彆做主觀解釋,做個假設,盧娜她們三個如果有人知情呢,真的這麼巧嗎?四個人在同一天去找鞏慶亮,以前有過這種情況?”
範芝梅問出了那句話,說明她應該知道在案發前一天,有其他人去過鞏慶亮家。
怎麼知道的呢?她一整天沒離開過研究所。
可能是某些技術手段,也可能相互交流過。
“這……”何時新搖頭,“沒具體查,我現在去查?”
陳益嗯了一聲“落實一下。”
有疑必究,現在需要多注意細節,大方向肯定是沒有新的了,上門下毒,就這點事,沒什麼複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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