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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8章 套馬的漢子最愛吃的手把肉(2 / 2)

而且當地人吃手把肉不煮熟,這是有科學依據的,因為不煮熟,這肉就更有營養,很耐饑。

在明代的《夷俗記食用》裡麵,有一句話。

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饑且養人。

“這是我們當地的早餐哦,配著一壺奶茶吃,很好吃的。”

店長閒來無事,見到徐儘歡猛猛吃肉,端來一壺奶茶給他。

“哎,老板,為什麼你們會早上吃這麼多肉啊?”徐儘歡真的很好奇。

“因為走啊上要吃好呀,彆看現在是夏天,但我們這兒早晚溫大,需要體能熱量,而且我們滿草原跑的,到中午就該餓了。”

老板笑著說道。

徐儘歡聽完點點頭。

“原來是這樣,有點道理。”

徐儘歡按照老板說的吃法,將割好的肉放到碗裡,然後奶茶也倒進碗裡。

徐儘歡喝了一口,是鹹的,一點甜味都沒有,突出的是奶香味,而且茶味很淡。

和他在西藏喝的奶茶差不多。

因為這是鹹的,所以配上羊肉剛剛好。

既有奶香味,也有羊肉的香味。

這手把肉,如果讓徐儘歡總結。

他隻能想到一句話。

著名當代作家汪曾祺先生形容的:我一生中吃過很多羊肉,我以手把羊肉為第一。

無與倫比。

吃完手把羊肉再嘗一嘗羊血腸,外頭是羊腸,但裡頭的羊血加了羊湯,還有各種的調料,所以這比手把肉有味。

徐儘歡咕扭咕扭的切下一塊羊血腸,不沾醬吃一口,很滑嫩,還不錯。

一開始覺得手把羊肉好,但一吃血腸,又覺得血腸好。

吃手拉係列,從羊肉一直拉到腸子,現在拉到肚子了。

眼前的一整個羊肚,特彆像一塊毛巾。

羊肚是高壓鍋壓過的,很嫩,而且很有彈性。

就跟皮筋兒似的。

吃上一口,咯吱咯吱的聲音傳來,舌頭觸感到羊肚粗糙的那一麵,感覺...

渾身都得勁兒,虎軀一震的那種感覺。

吃玩羊肚到羊肝。

羊肝的造型很奇特,被切得像菠蘿一樣,按照紋路切下一小塊。

其實徐儘歡不是很喜歡吃動物的肝的部位,那種口感他形容不來。

不是不喜歡味道,畢竟他燒什麼菜都好吃。

就是不喜歡口感。

這也是他第一次吃羊肝,腦子一抽就點了。

羊肝切開,裡麵還是稍微有一點紅紅的,蘸上自己最愛的青料。

吃到嘴裡,羊肝外麵一層皮很有韌性兒,“嘚”一下,彈一下之後裡麵特彆軟。

“果然,還是肝的腥味最大。”

所以他蘸了很多的青料。

一頓下來,給徐儘歡撐得不行。

這四道手拉,他最愛的居然是血腸,然打後到手把羊,羊肝...倒數第一!(www.101nove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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