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恒昌回過神來:“繼續掛著,郡主了,要曝屍十日,一都不能少。”
這麼做,不是因為郡主殘暴,而是要震懾南陽郡裡的土匪和那些所有不安分的人。彆以為郡主年少可欺!
劉恒昌其實打從心底裡欽佩郡主這一手。一個十歲的姑娘,親自領兵剿匪,有勇氣有膽量,還在眾親兵麵前親自斬殺土匪。
尤其是殺朱一刀的那一槍,勢如破竹力如閃電,眾親兵口耳相傳,已經越傳越神乎了。
郡主在軍營裡,迅速建立起了威望。
這威望,不是因為南陽王遺澤,不是因為拿著軍餉吃人嘴短,而是人性對強者的崇拜和敬畏。
……
酈縣縣衙後堂,蔡縣令沒了之前的瀟灑倜儻,一臉畏縮地站著。
陳卓坐了上首,緊接著是楊政。這是之前郡主交代的,楊政精通大梁律,是王府審理正,來酈縣問責蔡縣令,一定要將楊政帶上。
楊政不愛出公差,路途舟車勞頓不,做的還是得開罪饒差事。奈何職責所在,郡主一聲令下,他不得不來。
連著坐三日馬車,他的腰背都僵了。歇了一一夜,才緩過勁來。
“蔡縣令,你可知罪?”陳長史目光冷然,聲音凜冽含威。
蔡縣令背地裡蹦得歡,當著陳卓的麵,屁都不敢放一個,低著頭請罪:“請陳長史息怒,下官知錯了。當日吳長隨三人遭了匪禍,下官應該親自去王府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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