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於東的人都知道,他是有一個子勁兒在心裡的,凡是要做就必須做出點兒名堂。
而何鋼此刻,也完全被於東那句“這會顛覆整個行業的認知”給鎮住了,事實上,這句話一點兒都不誇張。
小沙的能力足夠強悍,但擁有了法律專業服務能力的小沙,這已經不是強或者不強的問題了,問題已經上升到了另一個維度。
“那我們……”何鋼是想問,我們究竟能不能做出來的,但是話說一半頓住了。
“這是一條正確的路,”於東直接回道:“正確的路,那是一定能夠走得通的。”
對於這個,於東太有發言權了。
創新最難,就像華為,每每想做出一點兒什麼,那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從路線選擇開始,就會有不同的選擇,就需要不同路線的人才,經過漫長的研發、實驗,最終才能得以應用。
但並不是所有的路線都會成功,事實上,失敗的比成功的要多。
但,一旦成功,這個成果拿出來放到產品上,作為一項功能存在時,那就沒有秘密了。
跟隨者想要做二次研發,哪怕不拆華為的機器,就隻僅僅知道這個路線100能成這個結論,就能省下80的功夫。
如果能夠有機會將成品拆開看看,再逆向一下,哪怕逆向出來侵犯專利權需要自己想辦法繞過去,那研發成本也至少還能再節省10。
“現在,我們就明確知道【知識驅動的ai訓練】必定能成功,那還有什麼說的?全倉,猛乾,唯此而已!”
這不僅僅是於東的決心,也是此刻所有大模型運營企業的判斷。
……
“堅決反對律師執業ai化,法律是應該具有溫度、具有人情味的……”
與技術企業確定了一個正確的方向不同,律師行業那是直接嗅到了“滿門抄斬”的危機。
雖然ai再強,現階段也不可能成為辯護律師,但是,僅僅隻是法律諮詢這項服務的損失就是他們所不能承受的。
而且,誰知道會不會有哪個領導腦子一抽,就允許ai上庭審呢?
畢竟雖然ai不能做代理律師,但是,人是可以不請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的。
雖然現在執行的過程中一般不允許使用手機,但是這並不是法律的明確規定。在這個過程中,隻要當事法官允許,使用一個輔助設備,那是不存在法律障礙的。
而且ai這麼如火如荼,說不定哪個法官就願意當這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呢,說不定還能安上一個“智能化先鋒”的名頭呢!
“這樣的事情一定不能發生,ai不能進庭審,以任何形式,這是我們能夠接受的底線!”有人就如此旗幟鮮明的提出了反對意見。
要不都說律師考慮的遠呢,這根本就還沒有這個苗頭呢,就連郝成都從未有過如此的設想,他們就已經先未雨綢繆上了。
而且,這就像約好了似的,幾乎同一時間發布微博或抖音的法律行業從業者以及媒體就達到了上千個、上百家!
……
用戶、律師協會、科技公司……
曹鬆自己怎麼也沒想到,就下午自己的那小手一點,指縫流沙的一次灰度更新,影響會這麼大。
整個網絡這個時候已經都已經完全吵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