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呢?”
“刑警先生,你不那麼認為嗎?強盜殺他,隻能搶到兩萬多,如果不殺他,而打電話給我們,不是可以得到十萬元獎金嗎?”
“說得也是。那麼這棟公寓呢?”
“這棟公寓是袁力君出麵租下來的。”
“我說的是房租。”
“房租當然由本刊支付,床鋪、沙發都是租來的,費用也是由本刊支付,我們要求他在這三個禮拜內,一定要在這裡住。
“這麼說來,袁力住在這裡,你是知道了?”
“那當然,不隻我,本刊的其他同事也都知道,因為他每天都要跟本刊聯絡一次。”
“今天有聯絡嗎?”
“有,是上午十點聯絡的,每天他都在那個時間跟本刊聯絡。”
“今天他電話中的情形怎樣?”
“好像很高興,因為他說周刊上登出那麼大的一張照片,竟然沒有人能找到他,實在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除了貴刊的人,還有沒有人知道被害者住在這裡?”
“應該沒有。”
“被害者的父母呢?”
“被害者的父母住在外地。”
“被害者告訴他朋友的可能性怎麼樣?”
“他有沒有告訴朋友,我不知道,不過我們有約在先,他不得把行蹤泄漏給朋友。”
“噢!”
“如果袁力把行蹤泄漏給朋友,好讓他的朋友獲得十萬元獎金,我們的尋人企劃就變得毫無意義了。話雖這麼說,他究竟有沒有把行蹤告訴朋友,我就不敢斷言了。”
杜田村說罷,點燃細長的香煙吸了一口。
田春達再度注視著他。
杜田村年約四十五、六歲,好像對人生充滿了信心。乍看之下,是個值得信賴的人,可是換一個角度看,似乎又不是這樣。
“你們是到話劇團找到袁力的嗎?”
“不是,應該說,我們以前曾啟用他一次。兩年前,本刊提出紙上電影企劃案,為了尋找適合的人選,我們走訪好幾家劇團,終於在話劇團找到袁力,由於他把劇中人演得出神入化,給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所以當這個有獎尋人的企劃案一提出來,
人選我立刻決定由袁力來擔任。”
“他是怎樣的一個青年?”
“是個活潑、爽朗的青年,有年輕人的野心。”
“你所謂的野心,是指他想成為一個大明星嗎?”
“是的。他曾告訴我,說他想進入影視界求發展。他長得英俊,再加上有很好的演技,我想如果他在影視界求發展,可能會成為大明星。”
“如今他死了,那十萬元獎金該怎麼辦?”
“這個嘛”
杜田村想了一會後說道:“明天開編輯會議再作決定。他會被人殺害,是我們始料不及的事情。”
“你有沒有來這裡跟袁力見麵?”
“沒有,因為沒有這個必要,如果有什麼事,我們可以電話聯絡。”
“你有沒有特彆叮嚀被害者什麼事情?”
“是指哪方麵而言?”
“你有沒有告訴他不要輕易被找到?”
“有。為了不易被認出來,我告訴他可以戴假胡子或化妝,可是也不要為了不被找到,一天到晚關在房間裡麵不出門,因為這有違尋人遊戲的規則。由於化妝後,不容易被認出來,所以我告訴他不要整天關在房間裡,可以出去看電影,或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