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周康寧的調子定得更清晰了。
雖然不知道凶手是什麼來頭,但好像……縣太爺對苦主並不待見,這番聲色俱厲,隻是為了為難一個區區孩童,多少有點難看,然而看到三班衙役手裡粗壯的水火棍,眾人雖然心中不滿,卻不敢付諸言行。
“學生知道!”
卻見那小男孩麵對如此氣勢壓迫,神色絲毫不變,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地答道:“有宋一朝,開封府尹包拯包龍圖,民間稱包公,上任後整頓吏治,改變舊製中‘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之約定,大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
“開封府門前立起登堂鼓,此後俗稱鳴冤鼓,被後世各級地方衙門效仿使用。”
“如今我大明初建,天下太平。應天府正是皇城龍脈所聚之地,卻在六合縣官道之上,有人青天白日持利刃行凶,所以學生才擊鼓鳴冤,望大人秉公斷案,還百姓一個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嘶!!
周康寧眼中掠過驚駭的神色。
這孩子才幾歲啊?
彆說是孩子,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壯漢,到縣衙上嚇得渾身簌簌發抖,連話都說不利索的,他見得太多了!
可是這孩子……
麻煩!麻煩!
周康寧最怕麻煩,但這次的麻煩好像越來越不好處置了。
這孩子思維清晰,口舌靈便,字字句句都說在點子上,可是這個案,他偏偏是沒法“秉公”去斷的。
胡相啊!
通著天呢!
他周康寧一個區區七品縣令,有幾個膽子,敢去得罪胡相的家人?
但這案子,要怎麼和稀泥呢?
周康寧看著這位身量尚小的孩子,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家庭,才能有如此出色的子弟。
未來金榜題名,前途簡直是不可限量!
按幕僚沈文山剛才的說法,死的雙方都是老實巴交的農人,一方娶妻,一方嫁女,算得上門當戶對。
按理說,這樣的孩子,不應該出自這樣的家庭啊?
莫非隻是路過?
路人的話……搪塞起來倒是簡單些。
周康寧定了定神,皺眉道:“秉公斷案,自是本官職責所在!但你倘若並非本案相關,依大明律令,便沒有資格擊鼓鳴冤,你知道麼?”
“首先,以學生所學,大明律令並沒有這一條款,當今聖上親自編纂的《大誥》中也沒有相關條款。”
小男孩一句話就讓周康寧的神色尷尬無比,隨後見他踏前一步,從容說道:“學生徐鼎臣,應天府淳化縣人氏。此番跟隨家人,送姐姐徐芸娘出嫁。行至六合縣官道時,無故遭到凶人殺害,至今那凶手仍逍遙法外。”
“學生懇請知縣大人能明察秋毫,緝拿凶手,還小民一家一個公道!”
噫!
淳化縣?
不知怎地,周康寧聽到這三個字,忽然覺得心中煩躁不安,好像是沾染了什麼糟糕的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