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波蘭承認了普魯士擁有了整個西裡西亞地區,以及西普魯士省;至於普魯士則歸還了1792年之後,所占領的大部分波蘭領土,柏林與華沙逐步恢複了平等外交關係。
對於雙方爭議非常大的但澤與“波蘭走廊”,安德魯也懶得費口舌去調解,直接宣布上述地區,先由法國代管20或是30年。到時候,再由但澤的所有在冊公民,投票表決最終的歸屬。
當普魯士恢複和平後,普魯士內閣選擇出讓西裡西亞的豐富資源,利用歐洲各國的資金來建設各種礦山、金屬冶煉廠,尤其是大力扶持可以快速見到經濟效益的棉紡織業。
為此,普魯士政-府發起了一個“西裡西亞投資基金會”。
其最初的股本額為3億勒塔,折合約6億法郎,由法蘭西銀行與各國商人,共同出資基金會的全部資金,但占有65%的股份;
至於剩下的35%股份將歸屬普魯士政-府,儘管柏林方麵無須出資,但要出台各種政策扶植,包括派遣軍警去保護工廠礦山,開辦配套服務設施,並將西裡西亞公共的礦場資源,優先交予該聯合基金會的商業管理機構,等等。
此外,基金會的管理機構做出承諾:從1800年開始,普魯士政-府將會逐步減少持有的“西裡西亞投資基金會”股份,要麼在債券市場上做公開套現,或是優先賣給聯合基金會的內部股東。
等到1805年之後,柏林政-府手中35%的股份,將大部分稀釋完畢,最後僅是象征性的保留總股本的5%。
毫無疑問,“西裡西亞投資基金會”的順利運作,離不開安德魯的支持,那是法國勘探工程師致信法蘭西執政官,他們已經在西裡西亞的瓦烏布日赫一帶,發現了大片的優質無煙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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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埋藏有點深,導致開采起來有些小麻煩,但這沒多大關係。
那是礦業工程師們經過一係列的嚴謹測試,發現瓦烏布日赫無煙煤的固定碳含量高,揮發分產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點高,燃燒時不冒煙,整體質量上,並不輸於英國的“威爾士白煤”,
換言之,西裡西亞出產的無煙煤,完全可以作為“威爾士白煤”的替代品,以防止英國內閣忽然“卡脖子”,導致“共和國號”等大功率蒸汽戰艦,缺少了優質動力煤的來源。
……
就在柏林新內閣全方位致力於普魯士經濟恢複,以及國家大發展之際,以巴拉斯、科翁泰、瓦萊斯基為首的波蘭執政官政-府,正式宣布在光複後的波蘭全境,實施已試行一年的農奴製改革。
可以說,這是一個進行了最大限度地,使上層的封建貴族和下層的農奴,至少是在表麵上“感覺比較滿意”的方案:既在施行巨變的同時,也能維持國內的局勢安定,讓農奴以贖買的方式,獲得土地等生產資料的選擇。
總體來說,波蘭的農奴改革的主要核心為兩點:
一是,徹底宣布廢除波蘭境內的農奴製,農奴改為自由耕種民(農民),享受全部公民權,獲得法律與人格上的自由,包括自由遷徙、自主婚姻、改變職業、擁有財產、訂立契約等;
農奴主(地主)不能出賣、典押、交換、贈送農民,也不能督促農民繳稅、服兵役的義務,更不能私設地下審判庭,動用私刑來懲處“犯錯”的農民,否則將遭遇國家公訴;
二是,規定全部土地為地主所有,農民按照規定贖買一小塊土地,依據土地的實際狀況,每個勞動力可以得到8到12公頃不等的可耕種土地。
至於贖金的數額,為了防止惡意抬價,被圈定為該土地在1798年3月這一時期,地產平均交易價格的兩到三倍。
按照法令規定,被解放的農民可以選擇支付全部,或是支付其中一部分;其餘數額可向“農委會”申請,後者以內閣政-府的名義,做有償債券的方式代付,而農民必須在30年內還清所有本息。
作為對國家暴力機構-軍隊(波蘭自由軍團及國民自衛軍)的安撫與拉攏,得到安德魯授意的波蘭執政-府做出一項特彆規定:
所有農奴出身的波蘭籍士兵,其個人與直係家屬獲得的土地,對於他們支付原地主所有者的補償金,將由波蘭政-府做統一償還。
倘若服役期超過5年(含5年),其間或是立功授勳,或是晉升軍官,或是不幸陣亡,或是重傷致殘等,上述之人無須償還本息,土地歸其個人與直係親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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