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萬一,蔣承旭帶著許漫漫進了燈具廠後,先去找了熟人帶他們去報名,這樣一來,就與許清歡錯過了,以至於他們也不知道許清歡來報名了。
自然,許清歡也沒有關心二人的意思,她現在順利拿到了手表,隻需要拿回訂婚文書,將兩份文書銷毀,這樁婚事就順利退了。
在此之前,她先去了一趟永安百貨,王娟已是翹首以待,看到許清歡來,高興得不得了,匆匆迎了過來,“有沒有漏買的?還要不要買點什麼?”
許清歡將她招到一旁僻靜的地方,將用報紙包好的三包藥遞給她,“一天一包,一日兩次,藥反複煎,連著喝三天,這三天為了保險起見,至少要那啥兩次,記住了?”
其實一次也行,但兩次的話最保險,要是能一夜一次,就是最好不過的了。
不過,王娟的男人又不是小說男主,肯定不可能做到那種一夜七次的水平。
不對,蔣承旭哪怕是這部書的男主,也沒這能耐。
王娟老臉一紅,忙不迭地答應,“沒問題,我一定會注意。你要買什麼,我帶你去。”
“不用,你把藥拿去放好,我買塊手表就走。”
“進口還是國產?在三樓,我帶你去!”王娟提著藥走在前麵,幸好用報紙包著,彆人也不知道裡頭是啥。
許清歡將王娟剛剛給的三十塊錢收了,一起上了三樓,花一百二十五塊錢和一張手表票,買了一塊申市全鋼手表。
本來進口表有梅花的,還有賣的比較好的浪琴,既然是下鄉,戴一塊進口手表,純粹是給自己找事兒。
王娟送走了許清歡,樂滋滋的,同事不解,“啥事這麼樂嗬嗬啊,人家買塊表,又不算你的營業額!”
“你不知道,我不告訴你!”
昨天下班後,王娟也冷靜下來了,猶豫著要不要買許清歡的藥,買吧不便宜,好歹也是一個月工資,還怕沒事喝出事兒來,不買吧,萬一人家有這能耐呢?
她專程去找了田霞,兩人是很好的朋友,田霞也沒有瞞著她,“應該是個很厲害的,聽說醫院本來聘她當主治醫生呢,你試一下,反正她不會害你。”
畢竟,自家給包了兩百的紅包,人家都沒收。
醫德還是能夠保證的。
王娟也就放心大膽地花了錢,買了藥,就等著今天晚上和男人試一把了。
就為了這,昨天晚上男人主動交公糧,都被她暫時留存了。
許清歡將新買的表放進了空間裡,打算等離開的時候再戴,先去了書中提到過的豫中路的吉祥裡。
這裡是一片比較簡陋的裡弄住宅,平麵為單開間,高兩層,人走在裡弄巷子裡頭,看不到天上的太陽。
許清歡不記得蔣父那名叫方心柔的傍尖兒到底住哪一間屋子,邊走邊看,突然聽到有些熟悉的聲音,連忙藏起了身形,探頭一看,真是得來全不費功夫。
“有良哥,這事兒怕是比較為難吧?戀雪的年紀還小,進廠本來就不容易,臨時工就很不錯了,你不要為了我的事太過為難,我聽說承旭有個未婚妻還沒有工作,要是被姐姐知道這件事,她得多難過?”
兩個人麵對麵說話,彼此看對方的眼神跟拉絲一樣,那神情就跟生離死彆一樣,哪怕冷血動物都要溺斃在這似海深情之中。
特彆是這一聲“姐姐”,就非常魔性,直接實現了男人那三妻四妾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