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克裡斯在神學院內讀了好幾年書,其中他最感興趣的就是醫學。
神學院裡教人學醫,這奇怪嗎?
這不奇怪,甚至是很合理的事情。
因為內亞馬光明神學院內培養的學生分為兩種學係,一種是神術係,讀這個的學生未來都是大富大貴的教會領導者。
情商再怎麼不好,隻要能順利畢業,這樣的學生保底都能去一座城市教堂當主牧師,是教會中層領導人。
而第二種,是傳教士學係,讀這個的學生就是為了沒被光明照耀的地方,去散播光明神光輝的……換句話來說,傳教士的基本工作就是去偏遠山區傳教。
傳教士最大的前程,就是在農村,或者是什麼邊境地方傳教成功,被當地信眾捐錢建立起一座教堂,然後成為教堂的主牧師。
恩,後者的終點是前者的。
既然傳教士要傳教,那應該學些什麼東西?
答案是除了光明聖經上的東西之外,一切對傳教有幫助的東西都要學。
草藥醫學,打鐵,種田,衣物縫製,釀酒等一切民間的生活輔助技能。
因為會這些技能的傳教士,在傳教時,即便不會被當地的愚婦愚民接受,也不會被他們打死。
克裡斯前身選擇的,便是草藥醫學和打鐵,這是他喜歡的,並且成績非常優越。
在上學期間,克裡斯就經常去貧民窟進行義診,等到他沒有學費時,他開了一家黑診所,然後依然保持著對窮人少收費,甚至是不收費的風格。
然後,他就餓死在出租房內。
死腦筋的家夥,得到這個下場,是他應得的,卻也是不應該的。
克裡斯活過來後,他繼承了前身留下來的黑診所,依然保持著原有的風格。
義診並不賺錢,並且還會受到其他醫院的舉報打擊,所以,克裡斯隻能在晚上開診,但是他依然樂意這樣做……隻為了滿足前身的遺願。
“給,草藥三份,一天喝一份,回去就煮了,三碗水熬到一碗水,然後趁熱喝下去,喝完就睡覺。”
“醫生,我這個病什麼時候能好?我明天還要去碼頭扛大包呢。”
克裡斯聞言,他包紮草藥的手停頓了一下,然後打開放在桌子邊上的牛皮箱,從裡麵拿出幾顆白色的藥品,用純銅研缽框框幾下給杵成粉末後,倒進一杯熱水裡。
“喝下去,回去就睡覺,今天晚上不要喝草藥,明天扛大包回來後,讓你老婆熬給你喝。”
這是來自二十一世紀的藥片,對高燒有特效,而克裡斯這種碾碎後,讓人喝下的做法並不可取。
藥物之所以要做成片,是因為讓人吃下肚子後,緩慢釋放藥力,而並非讓人體一次性吸收所有藥力……藥效起效過快,會有不必要的副作用。
但是,克裡斯根據自己的經驗,他知道如果自己不把藥片碾碎後,讓病人當場喝下,而是成片給他的話,他拿著藥片回家會有三種可能。
一,按照醫囑,回家後吃下。
二,不舍得吃,把藥片留著給自己的家人生病後吃。
三,拿藥去賣錢了。
所以,克裡斯必須要碾碎藥片,倒在熱水裡讓病人喝下。
如果直接拿出成片藥讓後者吃下,他也有可能等會出門後,把藏在舌頭下麵的藥吐出來帶回家。
這樣奇怪的現象並非是窮苦病人的錯,這隻是艱辛而貧苦的生活,讓他們不得不奸詐狡猾起來,學會省錢,不省命的生存小技巧。
“好的,好的……多少錢?”
“五個銅幣就行了。”
“謝謝醫生,謝謝……”
佝僂著腰,披著黑破鬥篷的男人將木頭杯子內的熱水一飲而儘後,就在桌麵上排出五枚品相不同的銅幣後,提著三包用油包紙裹著的草藥,邁著蹣跚的步伐往外走。
在鬥篷男子推開門的時候,克裡斯也注意到了門外麵,窗戶邊上的黑影,以及那明晃晃的字體。
克裡斯頓時無奈的歎了一口氣。
“進來吧,外麵冷。”
林若宇和小鬼搓著手,不太好意思的走了進來,其他四名玩家緊隨其後,很快六人就將狹小的木屋內擠的滿滿當當,冷冰冰的診所一下子變得熱乎乎的。
“克裡斯先生,你在這裡乾什麼?”
小鬼站在克裡斯邊上,他一邊打量著簡易、昏暗的診所,一邊好奇的詢問著。
“我在這裡做醫生,給病人看病。”
“那為什麼晚上上班,而不是白天呢?”
“因為我沒有醫院營業執照,白天開門會被警察抓,隻能晚上開。”
“看病收五個銅幣,你能掙錢嗎?”
“不太能,亞內馬這裡一塊黑麵包就需要兩個銅幣,而40枚銅幣換一枚銀幣,所以,你算一算……
好了,彆在這裡搗亂了,我還要做事,你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