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把住持的任命,由原來的注冊製,改為審核製。
一旦發現有犯罪記錄,就算是已經上崗,也要重新審核。
所以像是經常出現在金庸小說中,參與社會鬥毆的方證、玄慈、空聞之流,想要正經上位,根本想都不用想。
接下來,就是對普通僧人的限製。
明朝把僧人分為禪、講、教三類,要求各務本業。
禪,就是禪宗僧人;講,是指其他流派的僧人。
這兩類僧人隻允許在寺中鑽研佛法。
而教,則是指的可以為生者祈福,為死者做法的業務部門。
為了便於區彆,這三種僧人的僧服顏色,也有著嚴格的規定。
前兩者精通佛法,擅長各種辯論講法的高端局。
後一者,佛法上平平無奇,接觸世俗較多。
——但是很有錢。
可偏偏前兩者才是佛門結構中的主流。
於是禪、講兩宗僧人就有些破防。
他們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這個大明怎麼了,這定然是體製的問題,他媽的。
可是沒有上頭理會,他們隻能想個寂寞。
按照朱元璋的嚴格規定,就算“教”這一類人,也不能隨便出現在世俗之地。
他還要求僧人不許以化緣為由,奔走市村。
“若有此等,擒獲到官,治以敗壞祖風之罪。”
而且既然出家了,就老老實實的做和尚。
要是貪戀錢財、偷娶婦人什麼的,眾人都可以“捶辱之,更索取錢鈔、若無鈔者,打死勿論。”
永樂十年的時候,朱棣也再次重申洪武禁例,不守戒律,敗壞風化的,“違者殺不赦!”
宣德七年的時候,“申明洪武中禁令”,不許僧人化緣,“違者必罪之。”
正統六年的時候,皇帝依然出榜,因僧、道“多有壞亂心術,不務祖風,混同世俗,傷敗風化”,要求“各處禁約,違者依例罪之。”
那僧人怎麼才能不和世人接觸,也不違背天子的詔命呢?
答案就是,砧基道人。
按照朝廷的規定,幾乎寺院所有需要和外部交往的行為,必須由砧基道人代理。
甚至就連寺廟上交田稅這樣官麵的事情,也必須砧基道人代辦。
如果把大明天子理想中的寺院比作監獄,那麼砧基道人就是那個牢頭。
是那個發現僧人違背禁約,就可以“捶辱之”、“索取錢鈔”、“打死勿論”、“殺不赦”的那個人!
而在當今的社會風氣下,僧人違背禁約的事情,簡直太普遍了。
明朝的皇帝一邊縱容,一邊加固繩索的結果就是,雖然如今佛門昌盛,有天子信奉、後宮支持、百官效仿,但是隻要這些砧基道人發瘋,就可以拿著繡春刀從大雄寶殿一路砍到藏經閣。
哪怕砍的一路血流成河,都是合法的!
所以明朝人寫的小說中,觀音菩薩從靈山出門找取經人,得先和山腳的道人登記。
這不是明朝寫手太瘋狂,而是在明朝人的認知裡,這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隻不過,韓千戶並不是那種腦殘罷了。
寺院裡的僧人想搞錢,身為監督的砧基道人也想搞錢,這不就勁兒往一處使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