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投名狀!
納投名狀,是古代流傳下來的做法。
意思就是做一件違法的事情,來證明自己的忠誠。同時讓其他人拿住自己的把柄,讓自己堵死其他退路,隻能一條道走到黑。
通常有一起納投名狀的,也有單獨一人納投名狀的。
例如,前者是幾個人一起做一件壞事,這樣誰都不敢將這件事說出去,要不然大家一起完蛋。
後者則是上麵說的,一個人為了融入某個組織或者圈子,故意做一件壞事,讓這個組織或者圈子裡的人拿住自己的把柄,以此保證自己不會出賣組織。
納投名狀就是一個陽謀!
鄧伯這個辦法,確實是個好辦法!
如果郝仁不願意納投名狀,那就坐實了他心中有鬼。趕他出社團或者做了他,都名正言順。如果他真的去納了投名狀,那麼不管他是不是臥底警察,也隻能一條道走到黑了!
因為就算是臥底,有臥底保護條例,會有一定程度的赦免他輕微的犯罪行為。但是一旦臥底警察做出超過臥底保護條例限度的違法行為,也會被認定為有罪,將受到法律的製裁!
所以隻要郝仁敢納投名狀,那他以後隻能死心塌地的為和聯勝賣命了。
串爆聽了,頓時一喜,然後對著郝仁說道:“阿仁,你是我一手帶出來的,我當然相信你不是臥底!可是為了自證清白,為了讓叔父輩和其他大佬安心!你去納一個投名狀吧!”
郝仁此時也麻了!
沒想到鄧伯居然提出這種辦法!
這真的是要把自己的後路堵死啊!
不愧是鄧伯!果然薑還是老的辣!
一旦納了投名狀,那麼自己的把柄就落在這群老東西手中了。將來想要洗白,恐怕就不容易了!
而且現在雖然還沒到90年代,但是離97也沒有多少年了。一旦97了,香江回歸祖國。到時候這些撈偏門,混社團的,隻有死路一條!
隻有在這之前,想辦法洗白,成為一個正當合法的商人,才是正路!
所以說什麼都不能將把柄落在這群老混蛋手中,否則將來豈不是要被他們拿捏?
可眼下的情形,想起剛剛鄧伯對自己警告的眼神。郝仁覺得,如果自己不去納投名狀,說不定明天某個碼頭就能看到自己的浮屍了。
郝仁甚至想說,我把大屯的屍體挖出來給你們看,能不能算我過關?
啊呸!
當然不可能!
“好!我納投名狀!”
時間不允許他多猶豫,隻能立刻應下來!
聽到郝仁答應下來,鄧伯也微微一笑:“好!不管你是去沙人、走粉、還是搶劫……總之,最多給你三天時間!你得拿出點真東西來,讓大家相信你!”
“否則,後果不用我多說,你也應該明白吧?”
郝仁點頭道:“鄧伯,老大!還有各位叔父,各位大佬!我一定會給你們一個交代的!”
看到郝仁這麼痛快的答應了下來,串爆十分滿意,還得意的望了老鬼奀一眼。
這就說明,郝仁真的不是臥底警察。
那麼自己這次競選話事人的事情,雖然一波三折,但是最終還是笑到了最後。
老鬼奀,想害我?
沒那麼容易!
鄧伯也望向老鬼奀:“老鬼奀,我這麼安排,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老鬼奀知道大勢已去,隻能垂頭喪氣的搖了搖頭:“我無話可說!就按鄧伯你說的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