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雷斯的生活十分單調。
尤其在那位愛馬的牧師死亡後,他生活裡的樂子更少了——白天,花一點時間對永遠不會幫助淒慘人的神靈禱告,在教堂裡轉上幾圈,修一些力所能及的地方…
中午潦草填填肚子。
到了晚上,去酒館裡和那些水手漁夫們扯上半夜的胡話。
每個禮拜,給那些失了丈夫的婦女一點金錢上的幫助,在和那些混蛋孩子玩上一會。
一個禮拜,一個月,一年。
像個生活在人群中的獨居野獸。
他就這樣重複著平淡無聊的日子。
漸漸增多的除了頭發,隻有年齡。
如果不是費南德斯一行人,他幾乎能看到自己的未來了。
老死,或病死在這裡。
——病死的概率更大。
因為這幾年來,他不是膝蓋疼,就是腳踝疼。
儀式者也避免不了。
除非他能一直向上,到那要大地上的人仰望的地方去。
這比獸牙變得仁慈還不可能。
赫雷斯已經想好了。
倘若費南德斯,或這位善良、漂亮的有些不像話的先生幫忙,真給他申請些津貼或把他弄到倫敦——他就攢攢錢,時不時寄回來一些,剩下的私下開一間酒館…
沒準還能找個溫柔的女人。
寡婦也行。
他誌向不大。
“走吧,能讓人快樂的地方不多了,我帶你們見識見識。”
一行人在教堂聊了半個下午,除了彼此交流執行官生涯的案件外,費南德斯也交代赫雷斯有關此次任務的細節——
他沒有告訴赫雷斯,他們真正的目的。
首先。
他沒資格知道。
這是教會、君主與黨派之間的齷齪。
也可以說是政權和神權之間的無數次交鋒中的其中一次而已——費南德斯不想害了赫雷斯,他知道的越少越好。
其次。
他也沒什麼實質上的‘作用’:這頭老獅子隻是二環。不提羅蘭了,恐怕仙德爾稍認真都能把他打趴下。
換言之。
這不正符合他們的任務要求嗎?
派一個保護不了目標的人去保護,也算儘他所能了。
等回到倫敦,費南德斯打算和伊妮德提一提赫雷斯的故事,給這‘蠢貨’點幫助…
“走吧!快走快走!晚了就要站著!”
獅子摟著羅蘭的肩,一下午的交談,也讓他多少了解了這些同袍:
費南德斯·德溫森,寬厚嚴謹的隊長,一個富有善心、健談的聖焰。
羅蘭·柯林斯。
審判庭的天才,英俊且前途廣大的年輕副手。
隻是道路有些小瑕疵。
非冠神。
——但也沒什麼。
人總不能十全十美。
接下來,刀刃。
實在說,這女人有些話讓他都臉紅。好在她不是赫雷斯見過的那種‘天氣怎麼樣’型號的女士——至於仙德爾·克拉托弗…
赫雷斯‘認識’她。
大名鼎鼎的克拉托弗。
從這一點上就能看出來,這支小隊的不凡。
能有克拉托弗加入…
“酒館?”
羅蘭被攬著,還不忘夾起手杖:“和倫敦城的不同?”
“不,酒館就是酒館。我是說,當地的特色,柯林斯,”赫雷斯一臉神秘:“這兒有一種酒,棒極了!”
費南德斯和刀刃眼睛忽地發亮,齊聲問道:
“什麼酒?”
赫雷斯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