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升到樹枝的高度,兩名騎手在河堤上策馬疾行。
前麵帶路塔馬斯突然減速,後邊的溫特斯見狀也猛地勒停戰馬。
“那裡,百夫長。”塔馬斯遙指大角河一處回彎:“蠻子就是在那裡下的錨。”
戰馬不安地倒著腿,仿佛是能嗅到空氣中殘留的血腥味。
溫特斯輕扯韁繩,檢視、評估著麵前的堤壩、斜坡、溝穀和河流。
沉思片刻之後,他取出一本封皮已經發黑的地圖冊,勾畫幾筆又放回鞍袋:“走,下去看看!”
溫特斯隻是雙腿稍微發力,靈性的戰馬立刻心領神會。
檀黑色、白星額、身軀高大細長的混血駿馬從土堤一躍而下,撒歡似地飛馳向河岸,揚起一陣灰塵。
塔馬斯沒有這等馬術,他小心翼翼地斜著溜馬下坡,急急忙忙跟上。
戰場已經被打掃乾淨,鳥兒聲聲啼叫,河水平靜地流向北方。
若不仔細留意石縫間的紅黑色血跡,完全看不出幾個小時前這裡曾有過一場廝殺。
問:弓箭與石頭近距離對決,誰贏?
答:人多的贏。
特爾敦人被當場砸死的大概沒有,但是被砸傷很多。見戰況不利,他們毫不猶豫割斷錨繩,借水漂流逃回西岸。
戰後清點,一連撈出三具屍體,都是溺亡,其中一具屍體頭戴紅翎羽盔;下遊的二連報告六具浮屍。
總計斃敵九人,傷敵不詳,繳獲角弓兩把,回收箭簇八十二支;己方三人重傷,若乾輕傷。
單看數字,這場戰鬥仿佛兒戲。
然而對於參戰者而言,他們是冒著隨時會失去生命的危險在竭力殺戮彼此——這件事,唯有那些真正麵迎矢石、膝蓋顫抖、牙關緊咬戰鬥過的人才能明白。
所以這是一場勝仗,雖然不大,但毋庸置疑。
天亮之後,溫特斯才得知一連的這次小規模遭遇戰。
倒不是因為他要睡懶覺,而是因為第一連傳令兵回到牛蹄穀時,他已經奔赴另一處戰場。
昨晚可不僅僅隻有一連見血,而是接連爆發三場戰鬥。另外兩場遭遇戰都在十二連的防區,規模更大也更激烈。
三股特爾敦人馬,渡河時間相差不到兩個小時,渡河距離跨越近四十公裡。
溫特斯僅往返就換了五次馬,騎行超過六十公裡。
所以此時此刻,向來寸步不離的夏爾和海因裡希都不在溫特斯身旁——兩人離開馬鞍的時候連路都走不穩了,被溫特斯勒令休息。
來到岸邊的溫特斯下了馬,沿著河灘踱步走著。他的目光掠過水麵、山坡,一直延伸到河穀的地平線。
見百夫長在觀察地形,塔馬斯不敢打擾。他學著百夫長,也向四周張望,可看來看去無非是水、草、石頭和土。
忽地,溫特斯停下腳步。塔馬斯看到百夫長彎下腰,似乎在撿什麼東西。
稍微打量幾眼,溫特斯把東西遞給一連長,雲淡風輕地說:“骨箭。”
塔馬斯定睛一看——是枚打磨過的骨質箭頭,不過箭尖已經崩斷。
作為經曆過大荒原之戰的老兵,塔馬斯知曉一些敵人的內情。雖然赫德諸部仍舊廣泛使用石箭、骨箭,但至少特爾敦部是有鐵箭頭的。
因此塔馬斯有些摸不著頭腦:“特爾敦蠻子也用骨箭、石箭?他們不是有鐵箭嗎?就是為了不讓我們用他們的箭頭?”
“箭簇回收了多少?”溫特斯問。
“箭頭完好的隻有八十多支,還有一些箭杆。”塔馬斯頗為無奈:“石箭頭、骨箭頭射到石頭上的全都磕壞了。”
“沒有鐵的?”
塔馬斯仔細回想之後,認真回答:“沒有鐵的。”
“彆人不清楚。”溫特斯踱步沉思著:“烤火者的親領人馬應當是有鐵箭頭。”
“您是說……昨晚來的不是蠻子的精銳?”
“為什麼不派精銳來?”溫特斯反問:“先鋒強渡為什麼不派精銳?”
“我……我不知道。”塔馬斯額頭開始冒汗。
“你已經是代理營長,你需要往下想。”
塔馬斯遲疑著開口:“可能是為了試探我們,或者是想消磨我們。”
“嗯。”溫特斯點頭:“從表麵上來看,是這樣的。”
“那……裡麵呢?”
“我也不知道。”溫特斯的眼角浮現一絲笑意:“戰爭就是欺騙的藝術嘛。”
塔馬斯徹底陷入迷茫之中。
溫特斯卻改變話題:“蠻子昨晚在這裡下錨?”
“是,就在這裡。”
溫特斯所在位置正是河灣的拐角處,河水呈順時針流向。
河灣外側的西岸水速急、河床深,河灣內側的東岸水速緩、河床淺。
“特爾敦人眼光不賴,是個好渡口。”溫特斯點評道:“從這裡過河甚至不用把人送到岸邊,送進淺水區就行。剩下幾步路,走著都能上岸。昨晚除了下錨,特爾敦人還乾了什麼?”
“不太清楚。”塔馬斯羞愧難當:“我的馬中了兩箭,發瘋一樣跑出去好幾公裡。昨晚那仗是布尼爾軍士指揮,據他說,蠻子好像在從水裡拖什麼東西出來。”
“拖東西出來?”溫特斯搖了搖頭:“我看是先垂進去、再拖上來——應該是在測水深。”
“測水深?”塔馬斯大吃一驚,不可置信地問:“特爾敦蠻子難不成是想現學現賣?也在大角河上築一座橋?”
“猴屁股臉應該不至於這麼蠢。”溫特斯微笑:“特爾敦人若是在河上打樁築橋,無異於往自己脖子上套絞索。”
“為啥?”塔馬斯的心情一波三折。
“時間。”溫特斯平淡地說:“天氣一日比一日冷,糧草一天比一天少,他們的時間不多。不過這裡確實是一處好渡口。”
“我派人重點監視這裡!”塔馬斯立刻抖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