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能去麥稈了,但人還是疼得動不得,方彥身邊躺著的小孩一拔那杆子,是割得深了,一個凹坑,尿液不是柱形而是扇形,淋了方彥一身。
方彥已經不記得自己當時在想什麼了。
他一輩子也洗不乾淨那日淋上的騷味。
有宮女說,太監是早早去了勢。沒有根的人,自然比正常人更變態。喜歡抹粉喜歡熏香,喜歡鮮豔奪目的衣服。
方彥一開始還會在心裡爭論幾句,直到後來長大了,進了琉璃宮,他也變得如此。
陳嘉沐救了他,是他的恩人。恩人討厭他的臉,叫他學著其他太監抹粉。
第一次對著鏡子塗那白泥時,方彥覺得自己像鬼。
第二次第三次,他日日比彆人早起一個時辰,把一張臉塗得如完整的一牆石灰。
某一天再對鏡自照,他突然覺得鏡中的人很美。
是太監的美。
閹人就應該是這樣的——不抹粉似乎蓋不住他一張行屍走肉般的臉,不熏香那日淋在身上的味道似乎就要透出來。
他擺脫不了慎刑司每一個難熬的夜晚。真正的方彥在進慎刑司之前就已經死了,尊嚴和臉麵一並被鋒利的刀割去。
但也有那麼一點,微不可察的,被陳嘉沐推著送回來。
她說他長的好看。公主的眼睛那麼亮,神情那麼真。
她叫他不必再抹粉了。
方彥把那盒白泥扔掉的第一天,就像脫去了自己身上唯一一件衣服,人人都看得見他的**。
他緊張,緊張得每時每刻都在向銅鏡瞟去。擦亮的鏡麵上,是一個扭曲的鬼魂般的閹人。
可陳嘉沐卻笑起來。她笑得眉眼彎彎,打量他的臉,沒有一點厭惡與嫌棄,許久才說:“真好看。”
她伸手點了他眼尾的痣。
失憶的公主見誰都是一副純真麵孔,她不再因為一點小事生氣,不再日日對鏡自憐。她甚至很少去翻宮內的那副銅鏡,隻是愛上了在禦花園亂逛,和寒梅落雪打牌,故意輸一些小飾品給她們。第二日又熱切地要她們戴上看合不合適。
他的恩人,終於也把恩澤降於所有人。
窗外又傳來更聲,寒梅坐起來,用腳踢開小廚房的門。
月光伴著寒風,毫無保留地湧進來。
“該走了,”她歎一口氣,“我還要收拾這些碎碗碟,你快點滾回去。”
方彥說:“我幫你。”
他們倆蹲在小廚房撿拾了許久,又把碎瓷片掃到屋外的樹下,鏟了些土埋了。
“記住你今日保證的,再不越矩。”
“日後若是公主厭了,你一分一秒都不要在她身邊多待。”
方彥嗯了一聲。喉嚨處前兩日還會鈍痛,是陳嘉沐的鞋尖留下的疼,可這幾日已經恢複如初。
他也明白,公主的愛也隻不過是一道痕,時間久了自然會消散。就像彎下腰給路邊的小狗送上一塊肉,再怎樣舍不得,也有吃完的一天。
他好像注定要輸給正常的男人,輸給何釗,輸給這朝中任何一個有權勢地位的人。
他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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