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食、貪婪、淫@欲、懶惰、驕傲、嫉妒、複仇,有種宗教上的道德勸誡的警世意味。
罪犯嚴密的犯罪邏輯,是本片的線索。從前五種罪來看,罪犯沒有過錯,起碼是在替天行道,要說錯也是社會的過,而最後的“嫉妒”和“複仇”正是本片的爭議之處:在罪犯看來,大衛槍殺自己就是完成了救贖,最後的環節如果完成不了,那麼類似的循環就不可能被他人重複,從這個角度講,罪犯是無罪的,他是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在大衛及一些觀眾看來,罪犯不能以任何理由害死無辜的生命,特彆有孕在身的翠茜,是無論如何不能被接受的。這樣,一個解決不了的矛盾就產生了,法律上是罪犯殺了人,但是倫理上他又沒錯,殺了翠茜,又是為了完成使命,當然,我說的倫理不是指殺人償命一類的問題,再說“嫉妒”也算不上罪行。
這可真的是一個越想越恐怖和變態的問題,或許正因為我們隻是普通人吧,所以,我們很難理解這樣的太過深刻的問題。
回到電影本身,影片的名字隻有一個醒目而驚心的單詞——“even“,它在宗教上是個神秘的數字,這一點在《舊約》中有最充分的表現。上帝用7天造亞當,取出亞當的第7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7個頭的火龍,世界共有7名墮落天使被稱為撒旦。到了16世紀後,天主教更直接用撒旦的7個惡魔的形象來代表7種罪惡--傲慢,嫉妒,暴怒,懶惰,貪婪,饕餮,以及淫#欲。
在電影裡,7罪、7罰、7次下雨、故事發生在7天,甚至結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時,無處不在的“7“暗示著觀眾:它是宿命的罪與罰。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劇是必定要屬於人間的,“上帝“作為“授意者“和“觀望者“參與了整個事件。冷血殺手作為傳道者蒞臨人間,最終以身殉道。從某種角度看,悲劇中沒有正邪的區分,作為渺小的人類,隻能接受宿命的審判。
分開來看七宗罪的罪行,每一宗並不構成死罪,畢竟上帝隻告訴我們,犯下這七宗罪者,必下地獄,強調的是死後而非現世的懲罰。所以電影中由殺手施行的7罰,仔細分析看來也是很遵守規則的:他並不直接動手殺人。
胖子被迫進食過多撐破血管而死;
律師割下自己的肉——隻是1磅,不多也不少;
毒販在被發現時,一息尚存;
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殺;
模特隻被割下鼻子,因為她太過驕傲,不肯打電話報警,所以流血過多而死。
凶手自稱犯下“嫉妒“的罪行,但嫉妒本身是不構成罪行的,隻有當他因此殺害了無辜者翠西,才成為米爾斯狂怒的報複對象。
照這樣的思路,凶手完全是照“主“的指引匡正人世。
但是,其實這裡有一個圈套。《聖經》十誡中說:“不可妄呼聖主你天主的名。“就是說,聖主隻有一個,凡人不能假借他的名字傳道。隻要抓準了這一條,凶手的立場就完全不成立,“宿命論“也就煙消雲散。沙摩塞其實已經找到了這個漏洞。在第7天,也就是放晴的星期日,3人在汽車上時,沙摩塞問約翰是否認為自己在替上帝做事,而約翰無法正麵回答,隻說“上帝的行事是玄妙的“,僅此一點就足夠了,因為隻有人,才能創造出天國與地獄的形象,才有“曆儘七層洗儘死罪,以致人間天堂“的說法!
哪裡是什麼宿命的罪?全是人的想像罷了。
所以,約翰的所謂代替上帝傳道,把自己的所作所為,他的所謂的作品,一切不過是源於一個病態,或者變態的極端者為自己的犯罪尋找理由罷了。
變態約翰,嫉妒是o的,畢竟我們很多人看見舊情人幸福美滿自己落單,誰心理不酸酸的沒點嫉妒啊,人有了這些感情,才稱其為人。
但如果你嫉妒的偏激去殺人的妻子,那就是約翰自己的錯了-——走極端。很多人會嫉妒,但很少人會這麼辦,或者世界上除了他沒彆人會這麼乾了。所以約翰錯在做事病態的無度,而非嫉妒本身。向走極端走的變態、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約翰豎起中指!
而事實上前文說過,七宗罪連上帝都說死後下地獄,可如今早就已經不是宗教統治時代,而是法律道德約束的時代。
所有的七宗罪事實上,都是我有罪,但是罪不至死!
暴食者有罪,但是他並沒有傷害他人,電影裡麵其實已經告訴我們,約翰在說到胖子的時候,有著的是無儘的厭惡,然而隻是因為他的厭惡,所以就直接給他判處了極刑,我們都知道,有些懲罰比死刑更加殘忍!
而約翰就是在做著這樣的事情,本意上,根本不過是因為他自己認為他有罪,罪大惡極,於是執行私刑!
所謂貪婪,貪婪者固然有罪。
律師,為各種各樣的“有罪人士”辯護,似乎在所有人的認知之中,他都是貪婪的。
可是誰人不貪婪?工人渴求更多的報酬,妻子渴求丈夫更多的愛,女人渴求更美麗的容顏等等,等等,這算不算貪婪?
再一點,律師的職業,如同約翰自己的律師所言,他隻是在做自己的本職工作而已,貪婪或許有,或許可以令人厭惡,令人不喜,然而,在駱駝穿過針眼之前,吝嗇鬼、揮霍犯、倒掛良心的騙子、剪徑強盜與貪婪者沒有太明顯的分界。我如何能精確掌握我命該財富之度,我手伸出索取,在哪一天,哪一秒,沾上哪個無辜者的鮮血,我將獲得通往地獄第四層的通行證?我神為何給我**,而不許我肆意膨脹?何謂肆意,何謂神靈?那一天,在黑與白之間,在無數深深淺淺的灰之間,我在走向地獄的道路上,偏移了一點。——相信我,我也曾經像你一樣,被賦予潔白**。
驕傲者,或者本就是因為卑小,因為驕傲者都害怕足底,爛泥糾纏,腐朽曾經。你仲裁者,你偉大的,你外衣下披著的,難道從沒有過一個小字麽?世界這麼大,我護身立命的,唯有我的驕傲而已。讓我驕傲,否則我選擇去死。你仲裁者,你偉大的,這結局你應該滿意。
淫@欲,這或許是罪,但是她們本就是社會的最底層,甚至於,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女人會是自願成為那樣的人?
難道她們不願意在陽光下肆意歡笑?他沒有去尋求為何她們會犯下這樣的罪過,卻隻是因為罪而罪!如果這是上帝,那麼就不用怪有那麼多瀆神者存在!
因為她們難道不曾渴求上帝指引讓她們免去沉淪?可上帝視而不見!
懶惰,和貪婪互相矛盾,如果貪婪是罪,那麼是否懶惰就應該是無罪的,因為,懶惰從另外一方麵也代表著無求,既然無求,那麼就不貪婪,不向世界注入什麼,亦不取出,懶惰是與世無爭,原是與世界和平相處的方式。我無所求,如此時間可能凝滯爬行,拖泥帶水,減緩分秒。我放慢腳步,在自己的節奏裡,走到罪惡那一頭。原是你們定義,我沒求過貫惡,也沒求過無辜。”(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