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小姐已經回來了,老爺,她沒跑出去多遠,我把她帶回來了,但回來之後,我沒有看到您的身影,所以就送她去睡覺了。”阿爾弗雷德依舊微笑著回答道。
他的話音剛落,就聽見一連串細碎的腳步聲,從背後傳來。
穿著睡衣的愛莎“噔噔噔”的跑下了樓梯,直接衝向了餐桌,拉開椅子,跳上椅子,坐好,拿起刀叉,舔了舔嘴唇,回頭看向阿爾弗雷德。
阿爾弗雷德笑著指引布魯斯來到餐桌前,布魯斯本想對愛莎說點什麼,可這個時候,愛莎已經開始埋頭苦吃了,阿爾弗雷德站在他的身後笑著說
“愛莎小姐昨天晚上進行了劇烈運動,回來的時候就開始喊餓,但因為那時候太晚了,吃東西對身體不好,所以,她現在可能是有點餓了。”
見狀,布魯斯也沒有再說什麼,他也開始吃早吃早餐,但在吃飯的過程中,他感覺少了些什麼,他放下叉子問“阿爾弗雷德,今天的報紙呢?”
拿著撣子的阿爾弗雷德,手指微微動了一下,他說“抱歉,老爺,今天我起的有些晚,報紙還沒有熨,但今天報紙依舊在宣傳安傑麗卡劇團,和他們帶來的新戲劇‘麥克白’……”
“對了,老爺。”阿爾弗雷德忽然提高了一點音調,他說“這是哥譚十年以來,第一次正規劇團的演出,全市的權貴都會到場,您真應該去看看,要我幫您和迪克少爺以及愛莎小姐訂票嗎?”
布魯斯低頭看了一眼自己的盤子,說“不,我不去了,你幫賽琳娜、迪克和愛莎各訂一張票,讓他們一起去吧。”
阿爾弗雷德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等早飯吃完,阿爾弗雷德帶愛莎去後院運動的時候,布魯斯才皺起了眉。
報紙沒熨好?布魯斯可不會相信這番說辭,阿爾弗雷德在韋恩家族工作的這幾十年裡,從來沒有報紙沒有熨好就開始吃早飯的情況發生過。
在這一點上,阿爾弗雷德本人,甚至比韋恩家族的成員還要更加堅持,誰也不能動搖這位老人,對於讓韋恩家族的成員了解最新消息的執念。
布魯斯來到了大廳的後方,透過窗戶,他看到阿爾弗雷德正帶著愛莎玩,布魯斯順著餐廳的走廊離開,一路繞過大廳,來到了側麵的熨衣間。
阿爾弗雷德一般都會在這裡熨東西,包括衣服、手套和報紙,報童送來的報紙,被從信箱拿出來之後,一定是第一時間放到這裡。
可是,布魯斯在這裡翻了半天,沒有找到報紙的蹤跡,於是,他又回到大廳,從大門走出去之後,推開莊園的大門,打開信箱,向裡麵看去。
信箱裡麵也沒有任何東西,布魯斯皺起了眉,將信箱的門重新關上,然後開始在街道的左右打量起來。
就在這時,韋恩莊園的鄰居剛好出門。
在韋恩莊園不遠處的地方,居住著一對母女,母親是東海岸一位富商的遺孀,但因為她的經營能力更強,家族甚至比丈夫在的時候還要蒸蒸日上,因此他被尊稱為哥德夫人,而她的女兒則是歌德小姐。
兩人都是同一副打扮,穿著現在貴婦們最時興的呢子大衣,配上一雙亮色靴子,再戴上與靴子同色係的圍巾和帽子,手裡拿著一個手袋。
布魯斯退回了莊園的院子裡,站在灌木叢後麵,聽著她們的聊天。
哥德夫人先開口道“要不是你執意要去,我才不會和那群臭烘烘的碼頭工人坐在一起吃飯,昨天晚上的體驗還不夠差嗎?”
“彆這樣說,媽媽,看看他們那群人的蠢樣,有些和我一樣大的女孩,隻能眼巴巴的看著我的靴子,還有,你沒有看到那些在東區自稱為貴婦的女人們看你的眼神嗎?”
“哼,彆和我耍這些小花招,你就是想去見小維特,我早就知道了,那個渾小子人品不怎麼樣,但他的家族倒是還算上得了台麵,今天要是見到維特先生,你最好給我表現的矜持一點……”
“知道了,媽媽,你覺得什麼樣的話題適合開場?我是不是應該先和他們聊聊最近的那場戲劇?”歌德小姐的聲音帶著一些忐忑。
“傻姑娘。”哥德夫人斥責道“戲劇還沒開演呢,你打算聊什麼?你沒看今天早上的報紙嗎?你當然應該跟外地來的懷特先生,聊聊我們本地的特產,那位大名鼎鼎的蝙蝠俠。”
“唉,他有什麼意思?也不過隻是個虛偽的闊佬而已,報紙上不都說了嗎?他借著救助乞討小孩的名義,把他們都帶到自己的基地裡享樂,真是令人作嘔,我聽說還有個小孩死了,他可真是……”
哥德夫人趕忙捂住了嘴說“快彆說這樣的話了,那不是你這樣的小姐該聊起的話題,讓那些肮臟的男人們說嘴,還不夠嗎?”
母女兩人竊竊私語著,快步走過了韋恩莊園的院子,從灌木牆的縫隙當中,布魯斯看到,歌德夫人用手帕捂著嘴上下打量著韋恩莊園,並對他的女兒說
“要我說,小韋恩才是最好的人選,花花公子?那是最不值得在意的擇偶條件,要是你能嫁給小韋恩,我一定每周都去教堂感謝上帝!”
高跟鞋的腳步聲漸行漸遠,布魯斯的表情冷了下來,他沿著院子的圍牆,一路走到韋恩莊園的後麵,避開阿爾弗雷德的視線,身手利落的翻出了牆頭。
韋恩莊園的後方也有兩個莊園,但因為南區是新建的富人區,建築沒有西區那麼密集,布魯斯走過了一條街道,又轉了一個彎,才找到了另一戶人家的信箱。
布魯斯知道,這家的男主人對於油墨過敏,因此,他們雖然訂報紙,但從來不看,布魯斯曾經聽這裡的報童抱怨過,在送來新報紙的時候,前一天的報紙還留在信箱當中。
布魯斯左右看了一下,發現周圍沒人,他伸手撬開了這家人的信箱,將裡麵的一份報紙拿了出來。
將信箱合上,布魯斯又走過了兩個轉角,找了一個沒人的牆角,打開報紙,開始細讀。
其實也不用很仔細的閱讀,因為頭版頭條就寫著一行大字
“蝙蝠俠?去你的哥譚英雄!”
布魯斯皺起了眉,再看向副標題,上麵寫著“蝙蝠俠擄掠幼童,披上英雄外衣的殘忍兒童殺手!”
正文內容非常多,但主要是以順序時間線的方式,介紹了蝙蝠俠是如何以營救的名義,救出了乞討的孩子,又是如何帶走了他們,並將他們迫害致死的。
其中,按照時間順序配了四張照片,第一張是他在一個幽暗的巷子裡一閃而過的身影,布魯斯記得,這條小巷和另一條小巷中間的縫隙上搭了一塊鐵皮,包括那個小女孩在內的三個孩子,以前就住在那裡。
第二張圖片,是蝙蝠俠站在高樓上的身影,但由於角度和背景的襯托,他看起來不太像是一個英雄,反而像是一個正在找作案時機的殺手。
第三張和第四張圖片都是近距離拍攝,能夠清楚的看到蝙蝠俠的麵罩形狀。
蝙蝠俠在哥譚出沒了這麼久,不是沒有報社關注他,也曾有記者冒死在哥譚的夜晚拍攝他的圖片,但一般來講,都會被蝙蝠俠當場抓住,並沒收作案工具。
也很少有報社會刊登有關他的新聞,畢竟,沒什麼人願意和一個半夜出沒在哥譚的緊身衣怪人打交道,黑幫好歹還是講道理的,但要是精神病人的話,那就真是有理說不清了。
可這一次,這個新聞占據了哥譚晨報的一整個版麵。
這篇文章文筆尖銳、敘述老練、極富煽動性,更重要的是,它準確的抓住了哥譚人的心理——
比起造神,這些瘋子們,更喜歡看神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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