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萊恩原本大算拒絕的,可想了想,還是同意了。
“我請你吃飯!”這是布萊恩表達謝意的方式。剛剛和斯圖爾特會和的時候,斯圖爾特已經分了差不多8000美元給他。這一趟活,因為有意外的出現,加上他們表現的非常棒,沒有造成**,為此靈蝶娛樂給錢給的非常大方,畢竟這種事做熟不做生,想要合作必須要有一個良好的印象。
對於靈蝶娛樂的合作要求,斯圖爾特沒有立刻答應,這間公司的法人雖然是他,可公司是大家的,他必須和所有人商量後決定。凱沒有報酬,斯圖爾特壓根沒給。
以他們之間的關係,本身就可以在某些事不重要的事上做決定,這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他知道凱在什麼事上不會在意,在什麼事上不會妥協。
錢在凱那裡從來不是事,這種事在部隊裡的時候就已經非常明顯了。
8000美元對凱來說根本不算什麼,可對他的那些戰友來說,卻很多了,凱不要,就可以多分點給其他人。
凱自然沒什麼意見。
至於他們和伊莎貝拉的合作,凱不會發表意見。就像斯圖爾特那樣,凱也知道斯圖爾特在什麼事上不會在意,在什麼事上不會妥協,如果隻有斯圖爾特一個人,凱當時就可以答應,可斯圖爾特還有一幫兄弟呢!
凱看了看這個笨拙的男人,點點頭,反正也到返點了,到哪裡吃不是吃,凱不講究這個。
很快凱在布萊恩的指引下來到了洛杉磯蒙提西托,蒙提西托實際上不屬於洛杉磯郡。它是位於洛杉磯郡北部聖巴巴拉郡隸屬的一個城市。此處群集了高檔莊園式的豪宅,是全美最富有的地區之一。
這裡的房子經常售價超過5000萬美元,聚集著各種非富即貴的居民。
“你住在這?”凱有點吃驚的問道。布萊恩……說老實話,真看不出是個有錢人的樣子。
“不……我女兒住這。”布萊恩有點難堪的說道。
這麼一說,凱想起來了,他妻子帶著女兒改嫁了。
“哦。”凱不知道該咋說了。因為這種事沒有正確答案的,要是站在布萊恩的角度來說他妻子壞話,好像有點虧心,他以前整天不著家,和妻子爭吵不斷,最後破裂,他老婆離婚後,再重組家庭,好像沒什麼不對。
很快他們在一間大房子前麵停了下來,接著布萊恩就去叫門,而凱則下車等著。
結果他這邊剛剛拿出一根煙點燃,就看到布萊恩和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走了過來。
原來是布萊恩的前妻請他們進房子裡喝點東西,他閨女還在洗澡打扮,看得出來,布萊恩的補償計劃進行的不錯,為了和自己老爹一起出去,他閨女還特意洗澡打扮了一番。
布萊恩的老婆叫麗諾爾,是一個非常漂亮的知性美人,第一眼看上去或許不會覺得驚豔,可越看越有味道,這種女人就好像雪茄和紅酒一樣,很容易讓人迷上。
進了房子裡,男主人也出來表示歡迎。男主人叫多格雷·聖約翰,華爾街精英,原為勃石基金公司總經理,後來離開了公司來到洛杉磯成為了一個基金的合夥人,典型的成功人士。
男主人看著非常和善,和凱他們說話也非常真誠,雖然和布萊恩的女兒金(肯姆這個名字實在有點太男性化,乾脆用另外一個翻譯金)的關係不算太親密,但也相處融洽。
畢竟麗諾爾和多雷格結婚的時候,金已經十四歲了,已經記事,再接受一個爸爸的確有點難。再者說,一個成功的中年男人和一個十八歲的漂亮女孩過於親密總歸不太好,特彆是這個女孩還是他的繼女,那就更不行,至少布萊恩無法接受。
總而言之多雷格和金的關係,融洽但不算親密,但也恰到好處。
多雷格很善談,他不斷的找話題凱以及布萊恩聊天,看的出來多雷格真的很喜歡很喜歡麗諾爾,他願意和兩個不相乾的男人聊這火熱,完全是在照顧麗諾爾的感受。
凱倒是很佩服這個男人,和妻子的前夫還能談笑風生,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麗諾爾顯然對自己的丈夫很滿意,富有、體貼、包容。
布萊恩就顯得木訥很多,他對於多雷格的攀談始終都有所保留,不太願意說話。這可苦了凱,凱的性格也不算健談,但他總不能和布萊恩一樣讓場麵冷下去吧,那太尷尬了,特彆是這裡就他一個外人,那就顯得他更尷尬,所以他隻能和多雷格聊。
對於多雷格的生意經,凱自然沒什麼可聊的,但對待香煙、酒水、曆史、軍事之類的話題,凱就有的聊了。所以十幾分鐘下來,場麵雖然不算特彆熱烈,但也算融洽。
隻是場麵依然有點小尷尬,布萊恩隻會不斷抬頭看樓上,麗諾爾則為了避嫌不會太熱絡,隻是微笑的看著多雷格和凱聊天,彼此之間有點互相不理對方的意思。
不一會兒,這種有點令人難受的場麵終於結束了。
布萊恩的女兒金終於下樓了。
和照片上長得差不多,就是穿著打扮比較時尚,顯然多雷格對著繼女不壞,至少肯花錢。
“爸爸!”
金也是太久沒見到布萊恩了,一見麵,就直接跳到了布萊恩的懷裡。
“金!”
布萊恩對於女孩的眷戀感動的差點老淚縱橫,抱著金轉了兩圈之後,布萊恩就放下了金,然後趕緊獻寶似的拿出麻辣雞的簽名專輯和電話號碼。
金立刻發出了興奮的尖叫。
凱看著女孩這麼興奮的尖叫有點無奈的說道:“為什麼會有人喜歡那種歌?難道唱歌的時候不把舌頭捋直很好聽?”
“我非常讚同你的觀點,金應該多聽聽歌劇,哪怕聽鄉村和搖滾也不錯啊。”沒想到凱的話,引起了多雷格的共鳴。
“加州旅館、寂靜之聲、故鄉的路帶我回家?”
“你也喜歡這幾首歌?”
凱對流行一向不太感冒,哪怕是前世,也隻會聽老歌,對那些流行一直不太欣賞的來,按照他同事的說法,他的品味和那些叔叔阿姨一個味……(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