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們沸騰了。
首先遭殃的就是二黃,它被小孩抓住比劃爪子比劃了半天,有聰明的找石頭對比,然後拿著四散跑開了。
然後遭殃的是周圍的狗,爪子差不多的都被抓起來送到顧越麵前,顧越一個個檢查,沒發現犯罪嫌疑狗。
人一多,甚至都不用顧越到處溜達了,隔一會兒就有小孩兒拖著狗找他驗看。村裡狗本來就不多,沒用半個小時,顧越就發現了犯罪嫌疑狗——一條大黃,肉墊上有新鮮的血跡,嘴上還沾著雞毛呢。
“這是誰家的狗?”顧越抱著大黃搖搖狗爪子。
“是二花嬸家的!”好幾個孩子立刻叫道。
“二花嬸家的狗一直都拴著的,我上午看見它在村裡溜達,還沒認出來。”勇敢男孩沉穩地說。
得,也不用考慮是不是借狗嫁禍了。顧越按照約定獎勵了找到此狗的小孩,小孩捧著一大塊花生酥,興奮的臉都紅了,顧越還誇他:膽大心細,不輸衙門老爺!
提供定罪線索的勇敢男孩也得到一塊。
顧越剛剛在氣頭上,本想找到犯罪嫌疑狗後殺狗取血,潑他個滿門,但如今冷靜下來,便打消了這個念頭。
狗做錯了什麼呢?大黃眼睛烏溜溜的,還舔他的手。
人有矛盾拿小動物撒氣,那他豈不是成了二花姑之流?不夠掉他的價呢!
稍微尋思琢磨了一下,顧越眼睛一轉,有主意了。
兀風躲在牆角看了全程,目瞪口呆。
原來那小雞是被人故意弄死的?
這算顧大石被人欺負了吧?他是不是應該做點什麼措施,比如調查一下?
但看情況,顧大石好像已經自己查出了凶手,那個叫什麼二花嬸的人乾的。
他家在哪兒呢?
兀風第一次乾這種活,為了穩妥,他先招來一隻花斑鳩,用竹簽密信給身在柳犁鎮的兀雲遞了條子,讓他幫著想想辦法;要是能旁敲側擊地問一下顧栩的想法就更好了。
做完這些,兀風接著跟上顧越,看他接下來要怎麼做。他好看情況,給人做的有瑕疵的地方善後,比如幫著埋屍,毀滅證據之類的。
兀風還是想的太凶殘了。顧越有彆的辦法整那家刁民。
沒有立刻上門對質,因為幾隻雞說穿了也不過是小事,更不是人親自動手,隻是誰家狗沒看好溜了進去罷了。而且以二花姑那家人的不要臉程度,抵賴的辦法有幾千種,顧越當然說不過,最後估計還得打上一頓才了得。
可打人也不是隨便就打得了的。前幾次打人還有正當理由,可這次,他拿不出實質性的證據,會被這群刁民當做無理取鬨;要是下手重些,被人告到裡長那裡也有可能。
所以,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才是顧越選擇的辦法。
沒有立刻就動手,而是等到了晚上。
夜深人靜,顧越喂完小雞,空著手出了門。
村子裡的小路靜悄悄的,月亮躲在雲層後麵,幾乎看不清屋子的輪廓。顧越沒有立刻就上二花姑家裡去,而是摸著黑,往村頭北燈叔家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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