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對於控辯雙方都是寶貴的。馬東生深知自己用的時間越長,對方也會利用時間準備更多對付自己的武器。所以,他不能再等下去,他要馬上起訴。
三天的時限,馬東生沒有遵守。不過也沒超過這個時限幾天,很快田詩收到了東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
“事實沒有變化,罪名也沒有變化。”田詩大概看了一遍,一切內容都在意料之中。
“這個檢察院要麼就是不給時間,要麼就是自己不遵守承諾,現在更是不告而訴。”鄭平搖了搖頭。
檢察院在這個案件中的表現確實有失水準。司法機關在法律程序中一定要注重司法禮儀。實踐中多數司法機關做的還是不錯的。可是,我們也可以看到少數司法工作人員在法律程序中不守誠信,濫用職權,這些行為都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在鄭平的眼裡,馬東生就是這些人的一個典型代表。
“鄭助理呀,你可不要錯怪馬檢察官呀。”田詩說道。
“怎麼?”
“這個馬檢察官做事雖然不算漂亮,可是總體上還是在法律範圍內的。他是我們的對手,能夠贏我們贏得漂亮一些,這沒有問題。要是不能漂漂亮亮地贏我們,至少把我們贏了也不丟臉。再不光彩的勝利也比光榮的失敗要好得多。”田詩說道。
“如果贏了結果,輸了過程,我寧肯不要這個結果。”鄭平是一個完美主義者。對於他來說,勝利的結果是非常重要的。但過程也是重要的。隻注重結果,忽視過程,那可是他不能接受的。
“你這是任性。你的當事人可不管你勝利的過程是什麼樣子。一個案件往小了說關係到一個人的名譽,往大了說關係一個人的生死。這種情況下,過程真的很重要嗎。就說我們的這個案件,不保住鄭方的性命,我們的工作又有多大意義?”
“你說的對。”聽了田詩的話,鄭平發現自己還是太理想化了。對於某些人來說,過程非常重要。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最重要的永遠是結果。律師也好,或是其他法律人也好,建立自己的目標時,是不能忽略公眾對於法律的期待的。
東陽市法院對於鄭家村碎屍案還是非常重視的,主審法官親自到律所來送傳票。主審法官董倩正好與田詩還認識。
“田大律,怎麼這個案子是你來辦的。這個案子我排到半個月後開庭。你在庭上可彆給我找麻煩。”董倩半開玩笑地說道。
“董法官,我就是找誰麻煩,也不敢找你的麻煩呀。找彆人麻煩最多是將來給我穿穿小鞋。找你麻煩,你還不終生追殺我。”田詩撇撇嘴。
兩個人都在中國法政大學上的大學。田詩是東海人,畢業後選擇回到東海。而董倩則是粵東人,分配到東海省東陽市法院工作。田詩取笑董倩是南妹北調工程,董倩則是說田詩讀了一圈大學還要回家工作,太沒出息。
畢業時對於自己未來的道路的抉擇,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考慮。而每個考慮則是參考了不同的因素,所以決定不一樣,也是太正常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