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沒有上操的同學,他們在隔壁的寢室不可不知道廁所裡有聲音。即使不是他們作案,以他們為突破口,相信一定也會找到案件線索。”鄭平說道。
“說得對,當時我們就是這麼想的。在案發的第一時間,我們已經組織人員對學校進行了排查。隻是這個廁所長年停用,誰也沒有注意到。而且那個時候,我們還不認為這個案件是一個命案。”王峰說道。
“一開始,三個人都說沒有什麼印象。後來終於,劉鵬先提供了線索。在1月8日劉惠失蹤的那一天,他沒有跑操。當時他記得聽見了尖叫的聲音。還有一句,你要乾什麼!因為當時已經開始跑操,所以把時間定在6:15之後的一兩分鐘。這個時間點也正是劉惠與王丹分開的時間點。”
“劉鵬說尖叫的聲音持續了兩分鐘左右。這個時候,李明已經離開。王誌利先跑了出去,他腿腳不靈便,跑在後麵。到了洗漱間門口,有兩個男生站在那裡。王誌利還跟對方說的話。當時光線並不好,劉鵬離得又遠,並沒有看清對方是什麼人。”
“那王誌利怎麼說?”鄭平問道。剛剛王峰說劉鵬沒有看清兩個人是誰,但他也說王誌利跟這兩個人是近距離接觸,還說話了。這說明王誌利是看清這兩個人的。
“王誌利說其中一個人是羅偉。還有一個人,他不認識。經過辨認,他明確對方是另外一個班的肖平。”
“也就是你們在案件中鎖定的兩個嫌疑人?”
“是的。我們當時可以確認,在案發時案發地點出現的兩個人就是羅偉與肖平。然後經過審問,羅偉承認事情是他做的並且在作案時,他還拜托肖平替他看著現場,他本人則回到自己的寢室尋找工具清理現場。”王峰說道。
“所以當時你們認定羅偉是故意殺人,肖平是包庇?”
“是的,他們供認的情況與現場的情況是吻合的。還有證人證明他們在現場出現過,所以當時我們認為可以認定羅偉就是凶手。當然還有一個理由。”
“什麼理由?”
“這個案件中,案發時間就是在早操的短短十多分鐘。根據法醫鑒定,凶手幾乎毫不費力就控製住了劉惠,擊打其頭部的力度也是非常大的。我們觀察,有作案機會的人中,有這個能力的人,隻有羅偉一個。換上其他幾個人中的任何一個人,都達不到這個能力。”
“你覺得羅偉是凶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足夠壯?”鄭平覺得王峰的這個理由有些可笑了。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理由。凶手對劉惠的壓製是全方位的,他應該比劉惠更高,也要比同齡人更強壯。當時的劉惠,身高已經達到1米62左右。而能夠壓製大的高大男生,幾個人中隻有羅偉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