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傑來找我之前,我心裡就已經有數了。”喬越說道。
“這是什麼意思?”
“我想抽根煙。”
“我去給你要一根。”鄭平這個人不吸煙,喬越的要求讓他有些措手不及。很快他從其他工作人員手裡借了一支煙。
“謝謝。”喬越狠抽了一口煙。他的煙癮不大,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可抽可不抽。然而自從進來以後,他發現自己越發想抽煙了。這可能就是一個心理上的作用吧。喬越心裡清楚,自己對煙沒有那麼依賴。
但是抽支煙,在這個過程中,你總是有一種放鬆的感覺。這對於喬越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享受。他現在正在承受著極限的壓力。
“我不知道你抽煙,下次我提前準備一盒。”鄭平看向喬越的眼光是同情的。
換位思考,鄭平自問要是自己遇到了喬越麵對的難題,也會不知道如何去選擇。一方麵是親戚,另一方麵是上級,不論哪一方麵都讓人難以推脫。
“汪喜斌來白土市一中上學,我早就知道。我們是親戚嗎。當時劉傑就找過我,讓我幫忙照顧一下。”說到這裡,喬越狠抽了一口,煙霧從口中噴出,喬越滿臉都是享受的感覺。
“汪喜斌那小子是個什麼樣的貨色,我再清楚不過了。這小子來白土市一中念書,我心裡是一百個不樂意。這要是闖出禍來,怎麼收場。”
“你當初就懷疑劉惠案是汪喜斌做的?”
“不能這麼說。劉惠案一開始並沒有鎖定汪喜斌。我們一開始調查的就是羅偉。羅偉在現場被證人看到過。而且他的身體情況,決定了他在幾個人中是最具備作案能力的。你說我們不查他查誰。”
“既然是鎖定了羅偉,應當很快就會查到汪喜斌呀。為什麼查到羅偉就停了?”鄭平問出了一個關鍵問題。
“不是查到羅偉就停了。而是羅偉自己把事情都攬了過去。他承認了,這案子還怎麼查下去。”
“你們沒有調查過,確認羅偉的口供是否確實嗎?”
“如果說這個案件一開始就以故意殺人立案,可能案件偵破就會很簡單。事實上,這個案件一開始並沒有立故意殺人。我們在全校找了一遍,沒有發現劉惠的屍首。沒有見屍首,那就不敢立殺人案件。而且當時的情況,也很讓人相信,會是一個殺人案件。”喬越說到這裡情緒有些激動。
“為什麼一開始不認為是殺人案件。”
“劉惠離開證人視線時,正是全校跑早操的時候。早操之後就是早自習時間。全校上千師生,誰敢在這個時候,這個場合殺人。就算是使用暴力,恐怕也是不敢的。”喬越重複著當年的分析。
“當時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就是劉惠自己出走了。這種事情在這個年齡段是非常常見的事情。有很多女學生跟著社會人跑了。第二處意見就是劉惠被綁架了。這個過程中可能詐騙離開,也可能是被逼迫離開。總之是她自己離開的,不存在被抬走或拖走。在學校,這種不自然的情況,一定會有人看到。”
當年的分析還是非常有道理的。在青天白日,在上千人聚集的場所殺人,這實在是一件不敢讓人相信的事情。就連劉惠的母親聶海蘭也不相信。這個案件就這樣白耽誤一個多月,最後發現劉惠的屍體時,已經給了當事人太多的時間。
“相信在沒有找到劉惠屍體的一個多月的時間裡,他們已經完成了口供的整合。羅偉、肖平二人根本就沒有說汪喜斌一個字。可是羅偉與汪喜斌相交的事情,還是被我們查出來了。這在當時來說算不上什麼重要的線索。羅偉自己已經承認殺人,肖平可以證明。至於殺人凶手在學校跟誰要好,這就不再重要了。”喬越說道。
“按理說是這個道理。”
“這隻是彆人的看法。我卻是有完全不同的觀點的。”喬越說道。
“你有什麼看法?”
“汪喜斌是一個什麼人,我太了解了。我們這層親屬關係並不遠。對於他的情況,我是非常了解的。這種事情,他最要好的朋友出事了,他卻沒有瓜葛,我根本不信。”
“那你就此事展開調查了。”
“沒有。怎麼說,他也是我的親戚。我沒有特彆包庇他,也犯不上因為我與他的關係,而把他列入特彆調查的範圍。”
“既然案件已經定下來。管峰為什麼還要找你?”
“因為案卷中還有關於汪喜斌的內容。他需要我們把這份材料撤下來。”
“這怎麼可能,刑事卷宗的材料是不能動的。”
“原理上是這樣的。事實上卻不是這樣的。刑事案卷都是整理出來的。你所看到的卷宗一定不是最原始的卷宗。誰都不是完人,案情展開之前,你的重心是調查。這個時候收集的材料,往往形式上非常不正規。待到交卷時,你一定會整理一番。讓卷宗整潔規範,再交上去。此時的卷宗看起來順眼了,卻也不再是原始卷宗了。”
“那你們的任務就是在整理過程中,把汪喜斌的痕跡抹殺掉。”鄭平有些明白喬越的意思了。
“你說對了。汪喜斌從來沒有進入調查的範圍,他在卷宗中隻是一個邊緣人物。這樣的人,就是出現在筆錄中也不會引人注意。把他的名字去掉,就更不會有人注意了。”
“你們這樣是不是有些小題大做了?本來他就沒有引人注意。”
“我當時也有這個想法。但是三年後羅偉翻案時,我就不這樣看了。案件隨時可能會再翻一次。隨著時間的推移,所有的痕跡都會湮滅。唯一可以作為案件參考的,就隻剩下卷宗了。”
“是被人為改動過的卷宗。在這個改動過的卷宗裡,汪喜斌本不明顯的痕跡也不再存在。不管怎麼說,讓你們改動卷宗的人還真是深謀遠慮呀。”鄭平接著喬越的話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