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鈍的話,其實大家都知道,蘇鬆等處積欠的賦稅,要是真能追比,彆說全部,就是一部分,也足夠軍需了,但是追比蘇鬆等地的賦稅,從大明開國時候就在做了,曆代皇帝,不知道派出了多少能臣乾吏,前往蘇鬆,但是真的能追比賦稅回來的,少之又少。
國朝至今,僅有兩次蘇州成功的追比了積欠。
洪武十九年,蘇州府遭逢天災,農業歉收,逋賦危機較往年更為嚴重,然而來自上峰的催征壓力卻絲毫未減。知府王觀遂另辟蹊徑,采取懷柔手法,力促富戶輸糧代償。
永樂年間的知府湯宗也是差不多的情況。但是能否複製他們兩位的事情呢?恐怕不行。
這樣的權宜之法雖然效果明顯,但在實際中卻難以為繼。首先,知府們既為朝廷命官,當以法令行事方能服眾立威。雖然諭富濟貧具有廣泛的社會認同基礎,但在法律上卻無法找到合理性依據,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行難久。
其次,自願或者受迫的富戶並不具有無限的代輸空間。他們與知府之間已知僅有的兩次合作均發生在天災頻頓之時,此時若任由佃民因賦無出而棄地流離,致使田無耕者,地無佃人,勢必將影響到富戶的切身利益。在這樣的情況下,富戶應諭代輸從長遠來看是符合其根本利益的。但逋賦問題連年皆有,不特天災之時,也不獨蘇州一府之事,富戶代輸的能力和意願都是極其有限的,知府們顯然無法屢興此例。
所以徐階說道:“方司農,蘇鬆積欠,豈是短時能解決的問題,眼下備倭事大,官軍嗷嗷待哺,不趕緊協濟軍餉,何以禦倭?”
徐階的潛台詞也很明確,蘇鬆的積欠賦稅確實很多,可是你方鈍能把錢收上來嗎?顯然不行的,人家憑本事欠的,憑什麼給你啊。
在這種情況下,現在前方急需軍餉,當然隻能協濟攤派了。
方鈍還是不同意,他說道:“東南本來富庶,現今東南都無力承擔的,他處何以承擔?”
嚴嵩作為首輔,當然要出麵調停此事了,嚴嵩當然知道蘇鬆等處的積欠,但是那是累朝以來積累的東西,不是一朝一夕能夠改變的,眼下東南軍興,急需軍餉,這是立馬要解決的問題。
協濟已經是必然的事情,隻是協濟多少的問題,嚴嵩說道:“不如照中樞之例,三七分例為宜,諸位以為如何?”
嚴嵩所說的三七分例,是中央層麵的財政協濟的原則。是指擁有財政自主權的戶部、兵部、工部各自承擔某一大規模支出的三成或七成,根據不同情況,主要有戶七兵三、戶三工七、戶七工三幾種分配方案。
嚴嵩的意思就是效法這一例子,在其他各省協濟東南軍餉的問題上,一樣使用這個原則,嚴嵩說道:“東南畢竟富庶,況且倭寇猖獗,對東南危害最大,東南承擔七成,其餘三成由各省協濟可也,諸位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