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凱在“吉星”號上,負責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
當天晚上,譚凱回到宿舍,洗澡的時候,因為踩到腳下肥皂,滑倒的時候伸手亂抓,扯斷了臨時搭掛在牆上的電線,電線入水,將其電死。
卷宗顯示,當時樓下鄰居聽到樓上叮啷咣當的一陣亂響,十分生氣,上樓理論,拍門不開,憤而報警,這才讓這起案件曝光了出來。
警察進門的時候,屋裡屋外完好無損,門窗也沒有攀爬撬軋的痕跡,也沒有發現除了譚凱之外的第二個人的痕跡。觀察過現場之後,從而下了上麵的那個論斷。
案件本身沒有什麼問題,從卷宗上來看,警察還算專業,證據證言也準備的十分充分,現場勘測的也十分仔細。
但是楊登歡在看譚凱案的卷宗時,總有一種感覺揮之不去,那就是現場太乾淨了!
乾淨的有些太過分了!
譚凱是一個人,又是一個單身男人,而且還是一個人住,怎麼可能沒有朋友。
即便是沒有女朋友,也會有男朋友不是?家中難道沒有一些煙灰煙頭?沒有一些茶杯空酒瓶?
這些物品,卷宗中一概沒有提到,隻是形容按照當時屋內的環境判斷,屋內沒有第二個人,而缺乏痕跡檢驗,來確定屋中確實沒有第二個人。
想到痕跡檢驗,楊登歡不由得想到了那位天津來的痕跡高手孫鐵城。
看來曹有光心裡早就有了數,隻不過他不願意說出來而已。
楊登歡嘴角扯出了一絲淡淡的笑容。
卷宗三。
如果按照卷宗上的敘述,這件案子,也是一起意外。
時間是12月26日晚上八點四十五分左右。
地點位於黃浦江畔。
死者馬濤,男,二十八歲,索亞西餐廳侍應領班,死亡原因居然是溺水。
晚上七點四十分,馬濤獨自一人來到黃浦江邊,租了一條小船,在黃浦江內劃船。
12月的天氣,儘管在上海,也是十分寒冷,加之又在夜晚,租船的店員對馬濤印象頗深。
半個小時後,原本該回來歸還船隻的馬濤沒有回來。
店員原以為馬濤貪玩,耽誤了還船時間,之前這種事也經常發生,所以也就不以為意。
店員想著等到他回來,按照耽誤的時間處以罰金就行了。反正馬濤在這裡交的也有押金。
又過了半個小時,馬濤依然沒有回來,此時店員的下班時間就要到了,店員到江邊,卻發現目力所及之處,看不見馬濤和小船的蹤影。
店員以為船隻丟了,連忙向江邊的水警報案,一個小時後,打撈出馬濤屍體,小船不見了蹤影。
之所以能夠確定時間,是馬濤手腕上的手表,停在八點四十五的位置,所以確定落水時間為八點四十五分。
馬濤身上無傷痕,搏鬥痕跡,詢問店員,馬濤租船之時,神色正常,行動正常,所以水警部門將其定性為溺水死亡。
後來通過檢查馬濤身上物品,斷定死者身份。
又是一個意外。
楊登歡感到無比的頭疼,難道12月26日晚上,上海竟然發生了這麼多意外?難道這些意外,都被統計整理出來,放在自己的桌子上?
這些人究竟有什麼聯係呢?特務處究竟為了什麼要將這幾件案子擺在一起?難道他們之間有什麼共同之處?
要說共同之處,還真有一點,那就是意外。
這幾案件,無一不是意外事件,都好像和刑事案件不沾邊。
帶著疑慮重重,楊登歡翻開了第四套卷宗,也是最後一套卷宗。
看了卷宗開頭,楊登歡長舒了一口氣,終於不是意外了。
這是一起槍擊案,發生在12月27日淩晨1點四十分。
地點在h區摩爾斯路125號風林居酒屋。
這是一間日式居酒屋,往來的客人大多也都是日本人。
死者大通三尾,男,四十二歲,無業浪人,經常出沒在虹口空手道道場,但不是道場正式會員。
資料顯示,大通三尾係日人黑龍會成員。
淩晨一點,大通三尾和一名日本籍女子賠酒女在風林酒吧3號包間飲酒跳舞唱歌,即便是在吧台,也能聽到大通三尾高亢投入的歌聲和女人放浪形骸的笑聲。
一點四十,一名黑衣男子在吧台問清楚大通三尾的包間號後,到3號包間找他。
居酒屋老板娘鬆夏晴子以為黑衣人是大通三尾的朋友,也就不以為意,誰知道黑衣人剛進門,就聽到女人驚訝的聲音“你怎麼來了?”
隨後鬆夏晴子聽到四聲槍響,包間隔斷濺滿了鮮血,黑衣開槍後,驚慌失措離開逃跑,逃跑的時候因為慌亂,撞倒了居酒屋中價值四百日元的名貴花瓶。
鬆夏晴子驚慌失措,躲在吧台櫃台
公共租界日捕房的巡捕立刻出動,到了風林酒吧,發現大通三尾和女人中槍斃命。
大通三尾頭部中彈,女人胸口處中彈,包間板壁上和推拉式屋門隔斷上,分彆有一粒彈頭,和老板娘鬆夏晴子講述的四聲槍響吻合。
根據目擊證人鬆夏晴子講述,警方認定凶手為女人丈夫或者情人,目前案件正在偵破中。
楊登歡看得更是一頭霧水,這起案件居然是日本人!
究竟在搞什麼名堂,日本人打情罵俏,爭風吃醋,在娛樂場所槍擊殺人,和特務處有什麼關係!
這四起案件,看似全無聯係,更是和特務處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把曹有光和自己千裡迢迢的從北平召回來,難道就是為了這幾起風馬牛而不相及的案件嗎!
楊登歡陷入思索,轉頭望向車窗,車外燈火闌珊,車速也晃動著慢了下來,看來是要進站了。
當當當,包房外麵,響起幾聲敲門聲音。(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