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裡糧食被野豬啃食的事大家都知道,也知道是野豬作怪。
但這家夥凶得很,皮糙肉厚,還有一對隨便用力就能將人撞出血窟窿的獠牙,大夥就算有什麼想法也隻能眼巴巴看著。
可轉眼來看林朝,他竟然說打死就打死了,不愧是天生神力的厲害獵戶啊。
還是這麼大一頭肥豬,幾百斤的肉,賣都能賣不少的錢了。
眾人紛紛朝林朝投來敬仰和羨慕的目光。
她沒察覺,憨憨地一摸後腦勺,大方道:
“我記得你們是不是好久沒吃肉了,等會都來我家割點走。”
“不了。”
“不了不了。”
“……”
儘管都很饞肉,眾人也都齊齊搖頭推拒,沒人會想要收下這份饋贈。
林朝還想再勸她們,一個巴掌又拍到了她的右肩。
“你自已家什麼情況自已不知道,還分給我們。聽我的,拿到鎮上,賣給千味酒樓的王掌櫃,你不攢點銀子,看以後哪家小郎君願意嫁給你。”
“你可彆又發好心瞎花掉了,這麼大的人,該考慮考慮人生大事了。”
伸出這無情鐵手的人還是王杉。
林朝是被老獵戶撿來的棄嬰,養到五六歲的時候獵戶就死了。
老獵戶是桐林村的人,村子不大,村民都是淳樸善良的人。
之後,林朝吃著百家飯長大,和王杉李梧她們都是一起長大,不是親生勝似親生。
她們都知道林朝的情況,都不會去占林朝的便宜。
可林朝這家夥腦子一根筋軸的很,自已被村子養大,受了恩情,就總想著反哺回去。
她天生神力,打獵上手就會,經常打了獵物和村子裡的人分享。
村子裡的人不要,她就去幫助貧苦的人家。
搞到現在快二十歲還住在老獵戶留下的小破屋子裡,家裡恐怕也沒幾個子的積蓄。
她這個樣子,搞得幾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姐妹都十分擔心。
“好啦好啦我知道了。”林朝被幾個姐妹念叨的腦瓜子疼,終於退讓。
“既然要賣錢……”
林朝撐著下巴想了想,看看被桐山遮住半張臉的太陽:
“太陽還沒下山,我乾脆現在就去鎮上,反正我腳程快,一個時辰應該就能趕回來。”
她家裡也沒彆的人,沒什麼需要牽掛操心的東西。
說做就做,林朝說話做事都非常麻利,和幾個姐妹打過招呼,就把地上的野豬重新放到肩上,往鎮上的方向而去。
她動作輕鬆,搬幾百斤的野豬和提兩隻野兔一樣輕鬆。
不到半個時辰,林朝就到了千味酒樓的門口。
酒樓裡的王掌櫃是王杉的遠房親戚,從前還受過桐林村村民的幫助,向來不會虧待桐林村的人。
“現在豬肉三十五文一斤,野豬肉價賤一些,一般是二十五文到三十文。就給你作三十文吧,你這野豬挺肥,差不多兩百六十來斤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