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說的“那兒”,就是田春達所指的地方。對方回憶著當時的情景說:“瞧那個樣子,倒好象是一男一女兩個人**時給弄過似的。我們這兒的王石看了,覺得心裡怪惡心的,就拿掃帚把那些散得一地的煤末兒和土都給掃了。”
田春達聽了,心裡抱怨著:真是多此一舉。但是,事情已經無可挽回了,也就沒有怪罪他們。僅僅是聽到了當時現場的情況這一點,也就應該有所滿足了。
田春達轉身向等在外邊的車子走去。他發現拾到手提包的那個女孩和她的母親還站在那裡,他似乎突然想起了什麼,迅速地走到少女身邊,撫摸著她的頭問道:“噢,對了。小朋友,你拾到手提包的時候,那手提包是濕的嗎?”
“不是啊,沒有濕呀!”
女孩仰起小臉兒,出神地望著天空,顯出一副沉思的樣子明確地回答。
“噢,你再好好想一想,是真的沒濕嗎?”田春達又問了一次。
“沒有濕!我去派出所的時候,是用兩隻手抱著包去的呀。”
女孩這樣回答,說明了正因為沒有濕,所以才抱著包去派出所的。
田春達一鑽進車子,就對郝東命令道:“從這裡抄最近的路,去發現屍體的雜樹林。”
郝東歪著頭想了想,馬上轉動了方向盤。這時,田春達看了一下手表。
田春達一邊看著車外掠閃過去的風景,一邊對坐在身旁的郝東說:“這回該知道做案現場了吧!”
“能肯定嗎?”
其實,郝東自己也是這樣想的,隻不過是想探一探組長的想法,才這樣反問道。組長從口袋裡取出一個鼓鼓囊囊的信封遞給畑中看。也不知什麼時候,組長把現場的煤碴、煤末兒裝了一信封。
“你看,一切都由它來決定啦。”組長的嘴角浮現出一絲微笑。
車子左拐右折地跑了一段彎彎曲曲的小路,又上了大道,路頓時變得平坦寬闊,車子筆直地朝前疾馳而去。
組長望了一下眼前的時速表,指針正對著五十公裡的數字上下擺動著。
車子駛進了東郊雜樹林。田春達組長命令把車子停在發現孟祥宇屍體的地方,馬上看了一下手表。說道:“從惠民路貯煤場到這兒,花了五十六分鐘。現在是白天,要是在夜裡的話,出租汽車或是摩托車時速可以跑六十公裡左右。嗯……,大約需要四十五分鐘吧!”
田春達指的是犯人在惠民路貯煤場殺死孟祥宇以後,把屍體運到這裡所需要的時間。
田春達和郝東從車子上下來。兩人都張開雙臂,貪婪地呼吸著樹林裡清爽的新鮮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