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田春達返回重案一組後,立即命令部下進行兩個調查。
一是去氣象台核實一下十三日早晨東郊一帶的降雨時間是從幾點開始到幾點為止。
二是委托某大學地質專業試驗室對信封裡裝回來的惠民路貯煤場的煤末兒進行炭質化驗。
布置完畢之後,田春達回到辦公室,點燃一支香煙沉思起來。一會兒,他拿起一支鉛筆,在桌子的紙上開始寫起什麼來。
這時,郝東走了進來。他看見組長的樣子,立即停住腳步,問道:“組長在忙著嗎?”
“噢,沒關係。進來吧!”田春達說著,可他那寫字的手並沒有停止。郝東坐到側麵的椅子上。
“組長,直到現在為止,我們還沒有發現這次作案的動機。”
郝東望著組長握著鉛筆正在揮動著的手說。
“是啊,到底是什麼動機呢?”田春達嘀咕著,但他仍然沒有停止揮動著鉛筆的手。
“是盜竊嗎?恐怕沒有這種可能性吧?”
“嗯,我也這樣想。”田春達又嘀咕:“是由於怨恨、或是情感衝突而進行報複?可我叫刑警進行了調查,這種可能性也不大。孟祥宇好像沒有婚外情,他妻子是一個性格非常溫柔、老實的女人,沒有什麼男女關係不清楚的地方。所以不大可能是情殺。也沒聽說這夫妻倆有什麼仇人。可是,這個案子又是同被害者認識的人乾的,這就叫人捉摸不透了。”田春達一口氣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抬起頭來。與其說他是為了闡明自己的見解,倒不如說他是因為寫完了什麼東西。
“啊,動機不清楚,隻能讓實際材料來理出這團亂麻羅,彆無辦法。來,你先看看這個。”說著,田春達將剛寫好東西的紙遞給了郝東。郝東兩手展開紙看了起來:這是一張像一覽表似的東西,隻見上麵密密麻麻地寫到:
(1)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某人電話後,不久外出。到13日早發現其屍體的14個小時去向不明。經解剖鑒定,孟祥宇遇害為晚10時至臨晨1時之間。假設惠民路貯煤場為作案現場,情況將是如下:孟祥宇12日下午4時左右離家,之後約7個小時去向不明。晚上10時至1時,孟祥宇被害。此後6個小時屍體下落不明。此間,罪犯將屍體轉移。13日早6時30分,於東郊雜樹林發現被害者的屍體。
(2)呂天、陳雄12日晚7時30分左右來到季川家喝酒,有鄰居三人可以證明。呂天、季川直到次日天明前(3時30分)一直一同飲酒,後留呂天及三個鄰居在季川住宿。睡至早晨7時30分。
(3)陳雄。晚11時離開季川家。乘出租車於11時30分來到情人家,一直睡到天亮。
郝東用手指著紙上注有黑點的地方問道:“這二十分鐘加了黑點,是值得懷疑的時間吧?”
田春達點頭:“嗯。這二十分鐘是呂天在孟祥宇被害期間之內,唯一沒有第三者證明的空白時間。”
郝東說:“可是,作案現場是在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明擺著的事。被害者好像在臨死之前鼻孔和肺部吸進的煤粉,大概和這個貯煤場的炭質是相同的。試驗的結果不久就會知道。這樣一來,即使有二十分鐘的空白時間,呂天要從季川家趕到惠民路貯煤場,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們乘警車從惠民路貯煤場到季川家附近還用了五十六分鐘呢。就算再快一點兒,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鐘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鐘,而且,還要加上作案的時間呢。這二十分鐘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麼能夠破案的作用吧。”(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