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星期天金泰作為葉麗屍體的發現者,還作為她的未婚夫被警察詢問了大約兩個多小時,可是那個警察隻向金泰提問,對金泰的提問卻什麼也不回答。
警察在報紙上說“葉麗是強迫性情死”。可報紙對這一結論是根據旅館女服務員的證詞而定的卻隻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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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田春達結束工作後,回到家裡坐在桌前,打算集中精力考慮一下這個案件。
田春達首先考慮的是痦子的問題。
金泰說他發現屍體那天好像見到葉麗的臉上似乎有顆痦子,後來他把這事忘了,現在想起來她不應該有那麼顆痦子,那顆痦子可能是後來畫上的。
她為什麼單單在那天往臉上畫個痦子呢?難道是同程哲院長幽會時的習慣?
不……田春達搖了搖頭,這事要反過來考慮。
出發點是葉麗和程哲之間根本沒有什麼特彆的關係。假如沒有特彆的關係,星期六那晚跟程哲一起去旅館的就不是葉麗。那麼那個謎一般的女子是誰呢?把她假設為A女。
也就是說A女和葉麗完全是兩個人,在這個前提下,田春達的思路大大地前進了一步。
第一個疑問,旅館的女服務員為什麼將完全是另外一個人的A女誤認為是葉麗呢?
不能認為她在作偽證。假如她撒謊的話,她說不出太陽鏡等問題。隻能說她“記憶力特彆好,有著職業的敏感性”。
她說過“因為她戴著太陽鏡,看不見她的眼神”。看來她說的是事實,也說明她本身也被欺騙了。
為什麼她能做出這樣錯誤的判斷呢?大概就是因為那顆痦子。A女進了旅館,在肖鈴麵前一直戴著太陽鏡。也就是說在肖鈴眼裡,A女戴著太陽鏡,左頰上還有一顆痞子。
第二天一早、她坐著警車去辨認葉麗的屍體。葉麗的左頰上畫著一顆痦子。
於是她便果斷地指出“的確就是她”。在警車中警察對她講“你去看看是不是昨天晚上那個女子”。這句話對她的潛意識起了作用。所以她一見到有痦子的女人便產生錯覺,也是極其自然的。
另外在葉麗的公寓裡,正好又有跟A女同一樣式的太陽鏡和藍色連衣裙,就更加增強了肖鈴證詞的可信度。
可是,在葉麗房間裡的太陽鏡和藍色連衣裙又怎麼解釋呢?
那是A女放在那裡的,沒有其它可能性。
那天夜裡,A女訪問了葉麗是第二個前提。
A女首先在旅館殺害了程哲醫生,然後來到葉麗的公寓。葉麗把她請進了屋內(葉麗那天打電話來,以有人來為理由、取消了與金泰的約會。那個“人”就是A女)。
葉麗給來客拿點心,熱情款待,大概還衝了咖啡。A女趁葉麗離開座位時,將農藥放入了咖啡裡。
農藥的劇毒性,足以讓人立即斃命。葉麗一入口便立即倒地。
A女看見葉麗完全斷了氣,做了以下幾項事情。將杯子洗淨放回碗櫥,把太陽鏡放在桌上。當然在這之前在太陽鏡上按上葉麗的指紋。然後將自己穿的藍色連衣裙脫下來,掛在臥室裡牆壁的衣架上的。這樣一來,大家都以為這件衣服的所有者是葉麗。
西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就將太陽鏡、藍色連衣裙、痦子等稱為證據。
可這樣一想,這些所謂的證據都不是真實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