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點的,女孩會賣給山區光棍當童養媳。
大部分被拐孩童,都會被人販子培養成小偷或者其他犯罪分子,協助他們犯罪。
還有一種,就是我們街上經常看到的那些乞討的孩子,他們被折斷四肢,被硫酸燒傷。
形成肢體殘疾之後,以博得大家的同情進行乞討。
乞討的錢,全部都會落入人販子之手。
最後一種,那就是被人販子摘掉器官進行交,這也是最殘忍的,很多被拐兒童,都是不打麻藥,被活生生摘掉器官而死的。
這些家夥喪儘天良,隻要一提到人販子三個字,想必就沒有人不痛恨的。
然而,這次的行動並不容易。
六名孩子失蹤,倘若全部都在人販子手裡,怎麼營救才是個最大的難題。
人販子團夥被惹急了,是會拿孩子的性命作為要挾來保命的。
很多時候都會撕票,會把孩子曬到。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人販子不判死刑?
實際上這就是對被拐人員的一種保護,意思是告訴人販子,你交出孩子,法律會放寬一麵,不會判你死刑。
否則一旦都是死刑,人販子很有可能就是魚死網破,把孩子全都殺掉。
還有人就會反駁,就是因為對人販子處罰太輕,才會導致人販子一直都有,如果都對其進行千刀萬剮,五馬分屍,那不就沒人敢做人販子了嗎?
那我問你,販毒也是死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販毒?
古代的時候強奸罪要被五馬分屍,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犯罪?
以前也曾經對人販子進行過嚴厲的打擊,結果就是導致很多的被拐兒童慘死在人販子手裡。
之所以會這樣,這都是曆史教訓。
但葉默這次可不會輕易放過這些家夥。
他不僅要保證孩子們的安全,而且還要讓他們都付出慘痛的代價。
他要營救的,不僅僅是這六名孩子。
而是千千萬萬的家庭。
很快,葉默和林萱就來到了平鄉縣。
這裡的辦案人員,都聽說過葉默的名字,得知是他親自過來辦案,大家內心都仿佛打了雞血。
他們辦案熱情高漲,都希望能夠跟著葉默,將這幫喪儘天良的人販子揪出來。
“領導您好,我是平鄉縣公安局副局長,我叫高啟明。”高啟明在公安局門口迎接葉默,下車後也是立馬上前對其敬禮,葉默現在的等級是副處級,高啟明是副科級,稱他一聲領導沒有任何問題。
“孩子是什麼時候不見的?”葉默問道。
“昨天下午,五點半左右。”
“幾名男孩,幾名女孩,年齡都是多少?”葉默問道。
“四名男孩,三名女孩,年齡最大的歲,最小的歲。”
“現在就帶我去失蹤的地點,小時內必把孩子救出來。”葉默道。
聽到這句話,周圍的同誌都很震驚。
這一上來就直接立了軍令狀。
小時內把人救出來,這神仙來了也不敢說這種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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