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玉的視線落在方芳的身上像被施了定身術一樣,久久沒有移開。
我在他的眼睛裡看到深深的驚豔。
方芳不動聲色的打扮確實是美的,符合當代大多數男生的審美標準。
秦玉是男人,自然在此之列。
反觀我,從不注重外在的穿衣打扮,常年簡單的校服,腳上穿的鞋已經舊得不成樣子。
從外表來看,方芳是朵盛開的白蓮,嬌弱而令人憐惜,而我則是生長在曠野之中頭頂烈日、腳踏黑土、隨風雨飄搖的小雛菊。
夠清麗,夠堅強,卻不夠吸引秦玉的眼光。
我自己都覺得自己灰頭土臉,也不怪秦玉會屢次地選擇她、放棄我。
隻可惜,以貌取人,在我看來是愚蠢的。
芳芳略帶嘲笑的目光在我周身轉了一圈,嬌嫩地開口道,“梧桐,你怎麼還沒走呢,不怕遲到嗎?阿玉,我們走吧,要來不及了。”
秦玉回過神看了我一眼,有些尷尬地說,“啊,方芳,昨天不是你和我說的你的腳好了,不用我再載你嗎?”
方芳的騰得臉紅了,難堪地向後退了一步,又是那副怯怯懦懦的樣子,囁嚅著說,“對不起梧桐,對不起,我忘記了我的腳已經好了,這些日子來找秦玉已經成了我的一個習慣,我是情不自禁的。對不起,我隻是習慣了而已,真的沒有彆的意思,我這就走。我可以走,我自己可以的。”
好一個情不自禁!
她竟然又來含義我?
明明這一切都和我沒有關係啊,怎麼反倒像是我欺負了她一樣呢?她對我來說根本就是無關緊要的,我從沒有特地把注意力分散在她的身上過,更彆提千方百計地去算計和欺負她。
不可能的。
還有秦玉,他最是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今天分明是他主動等我,我沒有找他,也沒有不允許他繼續接送方芳。
這一切與我,沒有一分錢的關係。
可是,麵對方芳隱晦的指責,他卻一句解釋的話都沒有。
秦玉像是忘記了一分鐘前還在請求我坐上他的自行車,眼睛裡湧上特彆特彆明顯的心疼,“方方,我不是那個意思,隻是,隻是......”
“沒關係的,沒關係的。”阿玉芳芳用力地搖頭,把眼中含著的水滴搖成紛飛的玉屑,讓她看上去格外的招人憐惜,“是我的錯,是我的錯。阿玉,你載著梧桐去吧,我自己可以,真的可以,我先走了,你們也快點,不要遲到了,再見。”
她委屈地咬住唇角,眼裡彌漫著兩小團霧氣,一步三回頭。
秦玉癡癡地盯著方芳的背影,右手伸出,似乎想要將人留下來,卻因為有我在側,而不得不控製自己。
看著那兩位依依不舍的樣子,我突然覺得自己就是那打散鴛鴦的大棒子,極其的招人恨。
“好了,彆在我家門前演了,真膩歪。我自己走,你們想怎麼樣自己決定,與我無關。秦玉,以後不要再等我,我手好腳好也用不著你來接送,免得有人給我扣上莫名的帽子。我梧桐行得正坐得直,懶得和孬人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