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放學,我步行回家走到巷子路過方芳家時,看到她家的院子門沒有關,秦玉背對著門口,身體僵硬的任由方芳抱著哭訴。
“阿玉你相信我,我不是壞女孩,我隻是嫉妒,太嫉妒了。梧桐在你心裡那麼重要,你對她又那麼好,我每天看著你惦記她心都要碎了。
阿玉你彆怪我,我要是知道會這樣死都不會做的。你知道,我最不會做的事就是對你不好的事,嗚嗚嗚,阿玉你原諒我好不好,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阿玉你彆討厭我,也彆扔下我,不然我又會是一個人了。阿玉,求求你,原諒我。我隻是喜歡你而已,真的沒有彆的心思。”
我不知道秦玉是如何回應的,因為不重要。
晚上我做完一張數學真題,起身在屋子裡活動僵硬的身體時,手機微信收到秦玉的消息。
“對不起梧桐,我冤枉了你,現在向你正式道歉。沒有相信你,是我不好。”
“方芳她思想單純,心裡想什麼就做什麼,她隻是嫉妒我待你好。我和她聊過了,以後她不會再做這種事情。所以,也請你原諒她好嗎?我們都是同班同學,沒有必要因為這一點小事弄得不愉快是不是?”
“她一個人內疚的哭了很久,讓我轉達她的歉意。你不是斤斤計較的人,我已經代你原諒她了,希望你能理解我的用心。梧桐,我們都很年輕,是允許犯錯的年齡,我們得允許犯了錯的人改正。”
這都叫心思單純,秦玉的眼睛一定是瞎透了。
我們確實很年輕,但年輕不是可以隨意犯錯的理由。
有些錯可以犯,有些錯卻不可原諒,與年齡無關。
而且十八歲已經是個成年人,可以對自己的言行承擔任何責任,而不是由彆人用嘴輕飄飄的說句要允許犯了錯的人改正。
我本來不想搭理他,全當他在釋放臭氧層子。
想了想,還是決定回複一下,至少讓他知道我的想法。
“一、你沒有資格向我道歉;二、你沒有資格代我原諒;三、不要再隨意給我發消息,否則我會拉黑你。”
這句話發出去,秦玉的對話框上方一直提示輸入中,我盯著屏幕,哪怕他發一個標點符號,我立馬把他拉黑刪除一條龍。
直到我熄燈睡覺,他都沒有再發一個字。
唉,讓他在我的好友列表裡躺著好彆扭的。
那天過後,方芳和秦玉好一陣子在班級裡抬不起頭。
玲子說我以一人之力兵不血刃的手撕兩隻人渣,下手狠準穩,特彆爽。
拋卻彆的不談,方芳站在講台上一邊哭一邊讀檢討的那一幕,是真的爽。
有一天晚上,我出門倒垃圾,和從秦玉家裡出來的方芳不期而遇。
我不欲搭理她,不料她不是個安分的主兒,主動過來挑釁,“梧桐,我和阿玉表白了。他答應我等到考完大學,就做我的男朋友。”
“哦,恭喜。”
“哎呀,我都有點不好意思多說。你說你和秦玉一起長大,是正宗的青梅竹馬,你說他怎麼就沒看上你,反而喜歡我呢?這是不是就是小說裡常寫的青梅不及天降呢?”
“嗨,誰還沒有個眼瞎的時候。行了你自己在這兒發春吧,我還有事呢,回見了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