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在洗手台下方發現了兩個腳印。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是馬特那個叫拉裡的學生留下的,身高體重、走路姿勢和俯身洗手的姿態一模一樣。
拉裡捅了議員一刀,而後匆匆地跑走,從走廊另一側的樓梯下來,進了最近的洗手間,洗乾淨手上的血液,再穿過走廊回到正門,與馬特一起從正門的樓梯上了的二樓,運動軌跡和時間線是完全說得過去的。
作案動機暫時不明,但是這點傷是不可能殺死議員的,如果是拉裡動的手,他不可能沒發現議員被麻醉了,如果想殺人,直接照著脖子來一刀就行。
這說明拉裡並沒想殺他,捅這一刀隻有可能是為了泄憤。
沒錯,提姆想,就是因為拉裡發現議員被麻醉了,明白不論做什麼議員也不可能發現,才捅了那一刀。
他們兩個有仇?提姆想到之前馬特對於拉裡的評價,這明顯是一個有自戀情節的人,行事以自我為中心,脾氣還有些暴躁。
如果他們兩個之前不認識,那就有可能是在來到這兒之後才產生了矛盾。
聯合提姆之前了解到的信息,議員想要拉攏這位網紅律師為他們造勢,拉攏的過程可能不是那麼愉快,或許說是威脅也不為過,拉裡一氣之下就捅了議員一刀。
但是還有一個說不過去的地方,那就是拉裡怎麼知道議員被麻醉了?怎麼剛好他過去的時候,麻醉藥就起效了,讓議員陷入了完全的昏迷?
這早一點晚一點都很危險,去的太早,議員沒被麻醉,被看到臉的話,肯定是首要懷疑對象,去晚了,議員都醒了,也不可能動手。
以及拉裡怎麼就那麼信任麻醉藥的效果,萬一下藥的人藥量太少,他一刀下去給對方疼醒了怎麼辦?
他雖然是網紅,但對方能當上國會議員也不是吃素的,如果隻是激情作案,變數實在太多了,為了自己的職業前途,他也不可能蠢到這種地步。
那麼就一定是有預謀的,也就是說這個給議員下藥的人和捅他一刀的人是一夥的。
至於為什麼要分成兩個人,大概也是為了洗脫嫌疑,這樣可以分開做不在場證明,下藥的時候捅人的有不在場證明,捅人的時候下藥的又有不在場證明。
雖說這點小把戲騙不過蝙蝠俠之類的偵探,但是如果做得巧妙的話,糊弄一下聯邦調查局還是沒問題的。
會是誰配合拉裡呢?
提姆覺得答案呼之欲出,除了這位網紅律師的老師,還能有誰呢?
可是馬特應該是個超級英雄,他不會去做謀殺案,除非他和拉裡這麼做的目的並不隻是讓議員受傷,而是對議員有什麼好處。
按議員現在的情況來看,他是不可能有什麼生命危險的,這傷休養個把月就沒問題了,所以馬特師徒二人隻是想讓議員最近不出現?
不不不,如果是這樣的話,沒必要在人來人往的宴會上動手,明天找個沒人的地方也能乾,還更安全,不容易被發現。
那麼就是想讓議員提早離開這裡了。
但是為什麼呢?
提姆沒空思考太多,被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叫過去問話,畢竟他是第一個發現案發現場的。
既然敢叫出聲,提姆自然做好了準備,他絲毫不慌地告訴特工,自己隻是個清潔工,來二樓打掃,發現有房門沒關,想要提醒對方,從門縫看了一眼,就發現有人倒在床邊,然後就喊出了聲。
探員也沒有提出什麼異議,因為畢竟人沒死,還隻是輕傷,不存在什麼發現案發現場的人就是凶手的情況,因為案發現場發現的越早,對方活下來的幾率就越高,凶手肯定是指望越晚發現越好。
但是探員還是儘責地詢問了一些細節,提姆對答如流,表演得毫無破綻,果然沒被懷疑。
沒過多久,救護車就來了,提姆看著一堆人把議員送上了救護車,又看了看在和旁邊的人寒暄的馬特師徒兩人,眯起了眼睛。
就在這時,他又聽到牆壁後麵咚的一聲,他猛然轉頭,朝著窗外看去。
尖叫聲打破了農場的寧靜。
“啊啊啊啊啊!!!”
“有人跳樓了,有人跳樓了!快來人!蘭特先生從三樓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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