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三百三十章 喋血新城(四十二)_美漫:開局指導蝙蝠俠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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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千三百三十章 喋血新城(四十二)(1 / 2)

這下這件事可不是上流社會變態圈子裡的事了。

你們私底下自己怎麼玩誰也沒有意見,反正也沒人把底層人當人,死多少也沒人在乎。

但是你不能搞來搞去,搞到我們頭上。人在家中坐,噩耗天上來。啥也沒乾,就要突然麵對競爭對手的強勢崛起。

沒下注的人當然抱怨起來,你說你們閒得沒事乾,搞這種集資乾什麼?集出來一個龐然大物的新貴,你們就滿意了?

但是他們抱怨歸抱怨,自然也是想讓這一筆錢落在自己手裡的。就算他們不搞那些陷阱,也或多或少會有人選擇投一筆賭賭運氣。

後來投注的這群人,隻是為了追求利益,而不是像之前那批人一樣想要享受刺激。他們比那批人冷靜得多。為了贏錢,自然是各種專業手段齊出。

當然也有人嘗試入侵阿卡姆瘋人院。但灰霧這孩子雖然乾不了體力活,嚇唬人還是專業的。外神的老本行了屬於是。隻需略微出手,就能把那些入侵者嚇得屁滾尿流。

下注的人自然也明白,這新院長是有點東西。正麵硬剛不太理智,一方麵是剛不過,另一方麵萬一他動點手腳,自己豈不是虧得褲子都沒了?

但不能正麵硬剛,又不想過度氪金,不代表不可以采取一些特殊手段。

眾所周知,賭博其實是個概率問題。莊家不動手腳的情況下,完全可以用數學來推導結果。曾經有人這麼做過,準確率還挺高的,並且也不算出千。

哪怕不是數學專業的,在玩牌類遊戲的時候會記牌和算牌也是有極大優勢的。要是能了解對手的思路,那就更容易贏了。

於是,為了拿到這筆錢,這群人就開始想一些這方麵的方法。

首先當然是要拿到各個超級罪犯最詳細的資料,這樣才能全麵分析,誰更容易贏。

那麼問題來了,誰有這些資料呢?

你說這不是巧了嗎?哥譚市裡恰好有一位與這些超級罪犯進行了年深日久的長期鬥爭的超級英雄——蝙蝠俠。

蝙蝠俠的資料庫裡麵對於超級罪犯的分析是最全的。這是上流社會都知道的事。

但蝙蝠俠在接到了希望他提供這些資料的電話的時候,整隻蝠都是懵的。

蝙蝠俠當然要詢問他們買這資料乾什麼。但是這幫人對蝙蝠俠也有所了解,知道他是個死腦筋,所以當然也不可能直接跟他說:“我們是打算去賭博。”這樣太容易被抓住把柄了。

這群人反正就一口咬定我們是要去打擊犯罪。雖然你一直在打擊犯罪,但你也不能阻攔彆人打擊犯罪啊。

蝙蝠俠當然不想給。他把情報看得比命都重要,哪怕是超級罪犯的情報,也肯定不可能隨便給彆人。

發現這樣行不通,那群人當然就開始出價。

他們的心理也很簡單:前一批投注的人花了大價錢買陷阱,不也就是為了贏嗎?那我花錢去買情報,隻要花的比他們少,我不就賺了嗎?

他們的價格開得也不低。哪怕一個人沒出多少錢,但是那可不是一兩個人要買。後來投注的這批人,可比前麵的多了好幾倍。彆看下注金額小,但他們也是有實力的。

算了算總額,蝙蝠俠都有些心驚。拿到這筆錢,韋恩集團流動資金短缺的問題絕對能得到緩解。

蝙蝠俠陷入動搖三秒鐘,但是很快,他還是拒絕了。他賺錢是為了打擊犯罪,要是出賣情報有可能導致更大的亂子,那還是彆賺。

發現收買不成,這群人又開始冒壞水。他們把蝙蝠俠給起訴了。

蝙蝠俠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都差點給自己氣笑了。

這幫人指控他不公布超級罪犯的詳細信息,是不肯為公共安全作出貢獻,要求立即推出超級罪犯注冊法案——實名犯罪,人人有責。

但又巧了,這算是戳到戈登的癢處了。實名製好啊,實名製了不就好抓人了嗎?雖說隻有超級罪犯實名製,但是誰是超級罪犯不還是我說了算嗎?

蝙蝠俠當然也沒客氣,從隱私權方麵入手,在法庭上舌戰群儒。陪審團都被他說的沒脾氣。

但是又又又巧了,蒼白騎士恰恰是不注重罪犯人權的那種人。要不然他也不至於把泥臉打碎了喂彆人喝下去。

蒼白騎士大戰蝙蝠俠2.0堂堂登場。剛剛和好了沒多長時間的兩個人又開始對簿公堂了。

蝙蝠俠說服彆人的功夫厲害,蒼白騎士也不差。而且支持他的底層民眾,其實是支持實名製的。

要是以前可能還不會這樣,但是,GTO成立以來,抓人的效率大大增加。基本上隻要你敢搞破壞我就敢抓。要是能夠實行實名製留案底,那效率會更高,治安也就會更好。

這一次哥譚的上流社會竟然罕見地和底層人站在了一起,一起支持蒼白騎士,逼迫蝙蝠俠交出超級罪犯的詳細資料。

蝙蝠俠這邊沒有支持者,因為本來應該支持他的超級罪犯,現在都在阿卡姆瘋人院關著。席勒修好了緊急限製措施,遊戲沒開始,他們根本就出不來。其他人也進不去,所以他們的支持無效。

更加雪上加霜的是,已經成功當上議員的企鵝人發力了。在州議會展開了一場針對超級罪犯人權的大討論。

企鵝人那是義正詞嚴,聲稱這群人極大的危害了底層民眾的安全,本來就應該直接槍斃。正因為考慮到他們的人權,才把懲戒他們的方式換成了公布他們的資料。這是為了加大犯罪的代價,也是為了能讓民眾更為警惕。

當然了,他也提出,對於隻犯一兩次的,倒是可以放過一下,但是對於那種都犯了十次八次無可救藥的超級罪犯,必須重拳出擊,逮到就把他頭套薅掉,黃金檔新聞輪番播放信息。

一開始超人也是不支持實名製的,但是被企鵝人這麼一說,他也覺得有點道理。

畢竟針對的是那種天天抓天天犯的罪犯。超人也知道這幫人是無可救藥的,關起來他們也得跑出來。哪怕他是超人,也未必能全都管得過來。倒不如把各類信息都公布了,讓普通人自己提高點警惕,看見了繞著走。

這下蝙蝠俠可是孤立無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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