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萬官員,很多嗎?
李承乾並不這麼覺得。
王朝時代為什麼這麼少的官員,就能維持一個國家的運轉,甚至有了兩萬多人,就感覺很是沉冗。
讓簡單的事情變得複雜,運轉起來既拖遝又耗費精力。
尤其是王朝後期,官員數量一旦膨脹到一定規模,原本精簡的行政體係就變得手續繁瑣、人浮於事,行政效率被拉低。
這是因為王朝時代以農業為支柱,經濟模式固化,政府隻需聚焦田賦征收、水利興修這類基礎事務,保障農耕生產,無需操心現代般繁雜的工業、金融、外貿等事務,職能少,用人需求自然低。
基層大量依賴宗族、士紳自治。家族長輩依族規調解糾紛、管理日常,地方紳士靠聲望維持治安、操辦公益,填補了政府在鄉村治理的空白,朝廷不用派遣大批官吏紮根基層,極大削減人力成本。
彼時公共服務體係原始,教育多是私塾自籌,醫療靠郎中遊走民間,養老靠家庭,政府介入淺,相應崗位的官員配置近乎於無。
國家賦稅收入低廉,財政支持有限,難以負擔大規模官僚隊伍薪資與辦公開支,為保收支平衡,必須嚴控官員數量。
而這裡頭,又存在一個問題。
雖說總體官員少,但但高階官員俸祿優厚,常伴有田宅賞賜、仆人配給,福利體係繁雜,限製朝廷擴充編製。
簡單來說,一個上三品的官員,不管是俸祿還是額外收入,所得到的錢財,可能比數百上千個低品級官員還要更多。
尤其是皇權不下縣慣例,縣級為行政末梢,鄉村地區依靠民間內生秩序,無需朝廷委派過多官吏,架構上就壓縮了官員總量。
在這方麵,李承乾作為後世之人,就有著自己的看法。
就後世完善的體係來說,廣義的公務員數量,約占總人口的3.67%比例。
這也就是意味著,如果是一千三百萬人口,應該需要四十七萬多的公務員。
當然,李承乾也不可能召這麼多人,全天下的學子加起來,有功名在身的,恐怕都沒有這麼多人。
高麗也好,新羅也罷。
站在李承乾的角度來看,這屬於是一張白紙。
在這白紙上,李承乾想怎麼去作畫,就可以怎麼去作畫,不需要受到大唐的約束。
二鳳那邊,即便有所約束,估摸著也沒啥用。
所以李承乾準備著,在大架構不變的情況下,再實行一套新的行政體係。
以縣城為基礎單位。
在此前的縣城,所有的事情,基本上都把控在縣令的手裡。
縣令就是當地的土皇帝。
所以首先,就是對縣令權力的拆分。
神武宮大殿。
李承乾拿著自己已經準備好的文書,講述新的想法。
這個時候也沒幾個官員,講解起來也比較簡單。
“縣令之權,當分為三。”
“文,武,法。”
“所謂文,便是縣城之發展,水力,坊市,農業,賦稅,諸多事宜。”
“所謂武,便是縣城之治安。”
“所謂法,便是刑律。”
“縣令為文,縣尉為武,縣丞為法,三者之間,各儘其職,互不乾涉。”
“自此每縣分為三大衙門,縣令總領各項事務,縣尉負責破案抓捕,縣丞掌司法定形。”
“縣令之下,分設縣學,掌教化。”
“設課稅司,掌收稅查稅。”
“設農業司,掌水力建設,農業種植。”
“設商業司,掌坊市雜務。”
“另設審計司,依法審計各公廨用度,收入支出統計情況,核查監督各項開支使用。”
“縣尉之下,每十裡地設治安司,約十人左右,管區域內各項治安。”
李承乾不疾不徐的說著。
這樣的製度下,可以很好的製約縣令的權力,不至於一個縣令成為土皇帝,也能使得官府的管轄,能夠真正的深入到百姓之中去。
隻是李德謇幾人,聽得是麵麵相覷。
不過大家都是武將,帶兵打仗在行,在政治製度上,可能就沒那麼理解透徹了。
李道宗首先問道:“殿下,如此一來,豈非一個小縣城,就有上百官員之多?”
按照大唐的情況,一個縣城裡,主要是有縣令一人,縣丞、主簿、縣尉等視縣的等級和事務繁簡而設,此外還有司戶佐、司法佐等吏員,人數大概在十幾人到幾十人不等。
哪怕是上縣,也就是人口上萬的縣城,官員也不會超過五十人。
但在太子這裡,可能隨便一個兩三千人口的縣城,官員就超五十人了。
若是上縣,乃至於可能接近兩百人。
這還僅僅隻是縣城,上麵可是還有州府的。
“孤是在安排,不是在商議討論。”
“往後遼東之地,所有縣城,都按孤所定下的製度行事。”
李承乾可沒有想跟李道宗去拉扯的意思,直接強勢命令道。
聞言,李道宗想說的話,也都被卡在了喉嚨裡。
無奈作揖道:“是,殿下。”
李承乾也知道他想說什麼,無非是會增加許多不必要的負擔。
而且這麼多公廨,真的能起到作用嗎。
李承乾不想太多解釋,這些東西解釋起來,說上一整天,也不見得能讓人明白。
且對於李承乾本身來說,更多還是在照描畫虎,摸著石頭過河。
畢竟政治製度這個東西,不能是直接套用的,隻能是借鑒,效果到底如何,哪怕是李承乾自己,心裡也沒底。
但終歸比現在的製度要更加的完善,這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實行之後,再有什麼問題,再去解決就行了。
除了縣城外。
還有對州府的製度改革。
在縣城三權分立的基礎上,增加監察司,負責對州府內,包括縣城官員的監督審查。
州府對縣城,也並不是進行垂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