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準備先再鵝塘鎮周圍的鄉村裡麵考察一下“分田分地分浮財”的情況,然後再去鵝塘鎮上見馮雲山,商量下一步的行動。
馮雲山這些日子一直守在鵝塘鎮,主要替羅耀國盯著鵝鵝塘“分田分地分浮財”和建設根據之地的試點。
身為一個讀曆史的“天使”,羅耀國是懂得無論什麼樣的好政策,都得先試點,再總結,最後才能推而廣之。
可不能一拍腦袋直接就上了!
哪怕這些政策是經過曆史檢驗的,也不等於能輕易複刻出來。
且不說這些政策會不會因為“時代不同”而水土不服,單說羅耀國手下的草台班子的能力也非常有限。
不得給他們一些時間,讓他們慢慢摸索和成長?也得給他們犯錯誤和交學費的機會啊。
所以,羅耀國雖然把“分田分地分浮財”的口號喊得震天響,還讓人編了個《迎太平》的歌謠到處去唱,但是真正開始分的,就隻有鵝塘鎮和周圍的幾個鄉。
被分掉的主要還是那個倒黴的黃老爺家的浮財和田產。
而“分”並不是目的,“管”才是目的!
隻“分”不“管”,那對太平天國而言是沒有多大意義的,隻有通過“分”換取貧苦百姓的擁護,以圖迅速建立太平天國的基層,將人口、土地牢牢抓在手裡,並且能從中汲取力量,用來推翻清妖,推動工業化這才有意義!
而要“管”好,那可比“分”好難多了。
而這個“分”好,則是“管”好的開始,同時又是發掘和考驗乾部的過程.
鵝塘鎮南邊,緊挨著瀟水的黃家村,也是“分田分地分浮財”的一個重點村。
管這一攤的就是羅耀國在鵝塘鎮辦的那個“講師班”的班長王琰,他不到一個月前還在要飯,還差一點就成了餓殍,可現在已經是拜上帝會鵝塘鎮支堂的代理講師了。
算是入了太平天國的編製!
根據羅耀國的安排,拜上帝會的省分會、府(直隸州)支會、縣(散州)堂、鄉鎮支堂都實行“長、師共同負責製”,也就是會長、堂長和會堂講師一起管事兒,“長”為正,“師”為輔,重要決策得兩人一起決定。
不過現在鵝塘鎮的拜上帝會支堂長由馮雲山的心腹吳如孝兼任,上麵還有個“半神”南王馮雲山看著,所以王琰、張寶這些鵝塘當地的“代理講師”、“代理講士”就被派下鄉村去管分田分浮財了。
而現在分給王琰管的黃家村的“黃”和那個被羅耀國打跑的黃老爺黃世傑的“黃”是一個黃!全村都是一個族的,屬於“江夏黃”的“零陵分黃”,族譜上老祖就是那個赫赫有名的黃蓋,明末清初時從零陵遷到鵝塘鎮外的黃家村。
早些年這一族也號稱“義門”,也就是整個宗族不分家一起過日子,搞族內平均。不過搞到乾隆年間就搞不下去了——人丁繁衍太多,而土地就這麼一點兒。於是就隻能分家各過各的,不過還是保留了一部分土地當族田、學田。
再後來黃世傑這一支去廣東做生意發跡了,成了道州數一數二的大財主。而黃家村裡麵的其餘各家大多都越來越破落,遇到什麼災年或是婚喪嫁娶,就隻好把地押給黃世傑這一房借錢應付。
不過黃世傑和他的父親、祖父、曾祖父都是“大善人”,怎麼都不能把同族親人給逼死吧?
所以黃世傑一家給了宗親們一些優待,把他們的土地“拆”成了“田皮”和“田骨”。
抵給黃世傑一家的稱“田皮”,類似於使用權,而留在各家的部分稱“田骨”,類似於所有權。
把“田皮”抵給黃世傑他們家的黃家人,可以不交押金,並以優惠的價格租用“田皮”繼續耕種,而且他們還可以隨時贖回“田皮”——雖然幾十年中也沒幾家能贖回“田皮”,但終歸有個念想,還能自以為是個“中等之農”啊!
另外,黃世傑一家看在黃蓋的麵子上,也不會逼這些窮親戚繳租還債,有點什麼好事兒比如招夥計、招家丁、招團丁什麼的,也會讓窮親戚們優先。
正因為有這些優待,所以黃家村就理所當然成了“黃老爺”在鵝塘的最後堡壘了。
對於王琰和他帶來的“分田隊”,黃家村上下都是極為反感的,他們可都姓黃,和黃老爺是一家人啊!
如果不是村裡的壯丁大多跟著黃世傑去當團丁了,也許早就把王琰他們給打出去了。
而就在黃家村的“分田分地”陷入僵局的時候,一條從道州城方向開來的大船,悄沒聲的靠上了聚集了不少村民的黃家村碼頭。